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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方案時,我們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和經驗。了解相關的背景信息和現狀對于制定方案至關重要。如果您正為方案的寫作感到困惑,不妨參考以下范文,或許能給您啟發(fā)。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一
導語:資產清查是通過對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和對銀行存款債務債權的核對,確定各項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券債務的實存數,以查明帳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辦法。
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統(tǒng)資產清查工作,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系統(tǒng)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我市**系統(tǒng)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我系統(tǒng)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建立起我系統(tǒng)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國有資產動態(tài)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接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以后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一)、本次清查以2016年5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本次**系統(tǒng)所屬單位均填報,包括事業(yè)單位舉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guī)定以及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的通知》(魯財資 [2007]7號)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清理、帳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損溢認定和資產核實工作,按財政部門部署統(tǒng)一開展。
在資產清查的基礎上,針對本單位資產及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分為單位自查、填報報表、中介機構審計、匯總上報四個環(huán)節(jié)。資產清查結果由財政廳指定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并對單位資產損溢清查結果作出專業(yè)鑒定。各單位使用“2006年山東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管理系統(tǒng)”作為資產清查軟件。
根據上級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市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資產清查組織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要精心組織實施,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盡職盡責、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高質量的完成,確保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各單位要對歷年來各種名義形成的對外投資、內部經營、資產出租、抵押擔保等事項,都要逐項排查,真實反映;各單位對各類資產、資金掛賬損失,要認真核實,填寫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通全面盤點、清查資產的存量,并逐一核對相關賬目,凡是權屬明確、憑證完整齊全的資產都應及時入賬;對單位使用的權屬暫時難以界定或價值難以準確計量的資產,要專項反映,真正做到以賬對物、以物查賬、見物就點、見賬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對違規(guī)處置的資產,其價值一律不得核銷,已經核銷的要予以沖回,待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后再行處置。
過本次清查,各單位對未經市局書面批準的出借、轉讓、對外捐贈等資產在2007年3月31日前該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經市局文件書面批準不得進行出借、出租、轉讓等行為,一旦查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單位資產的處置必須上報市局,報經省廳及財政部門批復后方可進行處置,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行變賣、報廢等方式處理。各單位務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將表格及相關數據上報市局,并詳細寫清查情況說明書。
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準確全面反映本單位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各單位對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凡是對在資產清查中隱瞞真實情況,不如實填報資產清查報表,提供虛假會計資料,違反《會計法》有關規(guī)定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在資產清查中出現的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出現重大違紀問題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組織得力,編報質量高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予以表彰。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二
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上級統(tǒng)一要求,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資產的真實情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資產管理有效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的資產管理清晰,責任明確。
(一)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由我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
(二)各職能部門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并嚴格按照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職能部門自查的基礎上,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選派工作組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復查、統(tǒng)計。
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現有狀況按照學校發(fā)給各單位的資產申報表格式進行自查登記,不留死角。如有報廢經審批填報廢表。
各職能部門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自查情況經本部門資產清查小組組長、成員簽字后送交學校后勤管理處。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成校資產清查組,派專人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職能部門要及時整改。
(1)根據我校歷史原因和現有資產管理現狀,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2)對在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發(fā)現和暴露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領導負全責,認真組織清查、匯總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對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資產進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資產現狀,做到見帳就清、見物就點、賬賬相對,賬實相對,確保賬物相符。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職能部門在資產清查工作中,應本著客觀、務實的態(tài)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真實、完整的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六、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機構 為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我校成立了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韓文喜(校長)
副組長: 高啟林 彭明嘉 閆立憲
成 員:
趙云霞
王世霖李玉慧閆立宏來進紅吳冠鈺 王秀花 王學鶯
景泰縣第六中學
何集中心小學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上級統(tǒng)一要求,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資產的真實情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資產管理有效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的資產管理清晰,責任明確。
凡單價在500元以上的設備、軟件等資產;或單價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設備、家俱、圖書資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圍內。
(一)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由我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
作組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復查、統(tǒng)計。
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現有狀況按照學校發(fā)給各單位的資產申報表格式進行自查登記,不留死角。如有報廢經審批填報廢表。
各職能部門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時間進度見《關于開展學校資產清查的通知》)將自查情況經本部門資產清查小組組長、成員簽字后送交學校后勤管理處。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成校資產清查組,派專人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職能部門要及時整改。
(1)根據我校歷史原因和現有資產管理現狀,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2)對在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發(fā)現和暴露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領導負全責,認真組織清查、匯總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對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資產進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資
產現狀,賬賬相對,賬實相對,確保賬物相符。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職能部門在資產清查工作中,應本著客觀、務實的態(tài)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真實、完整的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三
201*年,是資產管理處上水平、上質量的關鍵年,在學校黨委、行政的正確領導和分管校領導的精心指導下,根據相關資產管理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圍繞學校第七次黨*會的工作報告和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整改落實方案,以維護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優(yōu)化資產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為目標,以求實、創(chuàng)新和規(guī)范為管理思路,勤勤懇懇辦實事、扎扎實實抓落實,切實為推進我校資產管理各項工作的穩(wěn)步開展,為創(chuàng)建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現在全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設,創(chuàng)新管理機制。
1、深入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加強廉政建設。組織全處職工認真學習《湖南省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暫行辦法》(湘政辦發(fā)【2010】33號,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等院校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湘財購[2010]10號,以下簡稱政府采購通知)、《招標投標法》、《湖南省實施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文件,結合實際,從宏觀層面科學地指導工作,提高水平。加強廉政建設工作,在校園網增設招租與投標專欄,進行采購公開邀標及公示中標結果,進一步完善了投、開、評、定標各個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體系;進一步理順了論證、采購、驗收、付款等關系。通過制度的完善,確保招、采購、驗收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提高透明度。
2、逐步完善制度,提升行政效率。根據新資產管理辦法要求,遵循“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四個原則,擬定了《湖南農業(yè)大學招標采購制度》(以下皆“試行”)、《湖南農業(yè)大學資產管理處機關效能建設制度》、《湖南農業(yè)大學固定資產二級管理暫行辦法》、《湖南農業(yè)大學儀器設備設施維修管理暫行辦法》、《湖南農業(yè)大學公用性物資借用管理暫行辦法》、《湖南農業(yè)大學貴重儀器設備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章制度,修改和完善了《資產管理處內部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嚴格內部管理,規(guī)范工作程序,提升辦事效率。
3、完善資產投入論證和績效考核管理機制。學校辦學規(guī)模的迅猛發(fā)展與資金嚴重不足的矛盾,對資產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重點抓好投入前的科學論證和設備投入使用后的績效考核,引入經濟杠桿,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
4、積極推行信息網絡化管理。完善“五個平臺”(房屋及土地、儀器設備、家具、儀器設備維修、實驗材料平臺);及時更新各類數據,確保信息完整性;利用先進網絡管理技術,加強數據庫的管理及維護,規(guī)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儀器設備論證和維修力度,提高設備使用效益。
1、強化項目論證調研和貴重儀器設備購置的可行性論證。一是強化資產配置的量化核算,規(guī)范資產配置程序和規(guī)則,統(tǒng)籌考慮,科學布局,勤儉節(jié)約,物盡其用,不斷深化資產配置規(guī)劃論證,優(yōu)化資產配置;二是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優(yōu)化論證程序、形式和手段,積極組織技術專家從擬購設備的必要性、先進性和適用性,以及設備選型、性能、技術指標的合理性等方面加強論證,有效避免購置的盲目性和重復購置,提高資金利用率。全年開展項目論證調研20余次。
2、搭建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臺”,推動“有償使用、績效管理”。建立共享貴重儀器設備網絡管理中心,建立科學的管理系統(tǒng),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推動共享平臺建設,真正實現“資源共享,有償使用”的績效管理目標,今年已分別在科研平臺和資源環(huán)境學院試點開展工作。
3、認真做好貴重儀器設備的績效考評工作,從“機時利用”、“人才培養(yǎng)”、“教學科研成果”、“服務收入”、“功能利用與管理”等五個方面對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進行考核評價,并實行獎罰分明的考評政策,逐步轉變教職工“重購置,輕使用”的思想觀念,強化成本意識,提高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4、推動資產信息化管理建設,促進日常管理工作有序開展。(1)充分利用資源對儀器設備管理系統(tǒng)、家具管理網絡系統(tǒng)等進行升級。(2)抓好設備到貨、提貨、驗收、報賬的等環(huán)節(jié)工作;(2)規(guī)范設備報廢、報失、損壞或被盜處置程序;(3)加強設備回收、維修等調配力度,充分利用閑置資產;(4)進一步規(guī)范進口儀器設備、特種設備的管理;(5)本年度新增儀器設備數據6000多條,入賬金額5000萬元左右;家具數據2200多條,金額70多萬元;修改固定資產數據2500多條,不定期與計劃財務處、后勤服務集團等單位進行“賬賬”、“賬實”核對工作,確保賬務嚴實。(6)積極引進湘潭大學儀器設備維修管理系統(tǒng),加強儀器設備運行管理,強化質保期內的維保、維護、維修工作。
三、深化公房“有償使用”機制,穩(wěn)步推進住房貨幣化改革。
1、根據《湖南農業(yè)大學公房管理試行辦法》湘農大[2007]55號及《湖南農業(yè)大學公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湘農大[2007]60號文件,到人事處、教務處、科技處等部門收集測算基礎數據,做好各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用房的預算測算工作,進一步完善數據庫,建立和完善公房“有償使用”、“剛性約束”等管理機制,全面推行“公房有償”使用政策。
3、加強學校公房資源的管理,使其得到公正、合理、高效的利用,不斷改善各單位的辦公條件,推進公房改革方案的落實;做好新建公房接收分配、舊公房調整工作。完成了網絡中心、檔案館、繼續(xù)教育處、農學院、工學院、資環(huán)學院、食科院、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等多個單位辦公用房的調整。
4、加強職工住房管理。一是配合學校相關部門做好住房補貼的發(fā)放和催繳科教小區(qū)購房款工作;二是推進周轉房改革,認真落實周轉房租金扣繳及租房補貼的發(fā)放工作。
5、做好舊房調劑、安排、選房等工作,目前已經啟動了140多套舊房出售相關工作。
6、為了配合學校老區(qū)的提質改造工作,一是對部分平房和危舊房進行拆除工作;二是在暑假期間,對逸苑小區(qū)34、18棟周轉房進行了全面的維修改造;三是配合相關單位做好老區(qū)天燃氣管道改造工作;四是及時啟動安置房(1、2、3期)和部分科教小區(qū)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啟動了購經濟房教職工的原住舊房產權證注銷工作。
8、推進住房貨幣化改革。一是根據國家住房政策,結合學校土地開發(fā)提出住房建設和調整方案;二是積極利用住房政策,做好“新人”住房補貼相關工作;三是完善、推行、跟蹤“周轉房”制度,切實解決教職工住房困難。
四、完善招標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以“規(guī)范權力運行”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擬定了《湖南農業(yè)大學招標采購制度》、《湖南農業(yè)大學招標采購流程圖》、《招標公告和中標候選人公示發(fā)布流程圖》、《湖南農業(yè)大學集中采購物資報賬流程圖》等工作程序,進一步完善了我校招標采購監(jiān)管規(guī)章體系,保障了招投標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采購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持合理低價中標,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標,規(guī)范企業(yè)報價行為,引導企業(yè)合理報價。防止出現串標、抬標、圍標等違法違規(guī)現象,確保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不缺位,不越位,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
3、加強服務意識,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為儀器設備購置提供實時資訊,為設備選型、配置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積極做好進口設備的免稅報關等工作,配合做好政府采購,確保物資及時到位。
4、201*年,圓滿完成了教學設備計劃、重點學科、部省共建和大型項目建設等采購任務。全年共簽訂合同228份,召開招標采購專題會議53次,撰寫會議紀要45份,組織實地考察4次,考察公司20余家;完成了1教、3教和8教等實驗室的實驗臺架與通風系統(tǒng)達560萬元,10教學樓文科公共機房360萬元,科創(chuàng)平臺人工氣候室170萬元,東湖學生食堂設備、公寓家具達160萬元等項目的招標采購工作任務,保障了我校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
四、嚴抓黨風廉政建設,確保了招標采購工作廉潔高效。
資產管理處始終強調自主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文件政策,在繁瑣、繁重的日常工作中仍然加強思想政治、業(yè)務技能學習和工作經驗的積累,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綜合素質;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程序辦事,確保了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不缺位,不越位,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守住道德底線,不踩腐敗紅線,做到了厲行節(jié)約、廉潔自律;大家和睦團結、齊心協(xié)力、勤奮進取和開拓創(chuàng)新,確保了招標采購工作廉潔高效。
五、加強土地管理與開發(fā),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1、及時掌握、準確了解國家土地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湖南農業(yè)大學土地管理暫行辦法》、《湖南農業(yè)大學土地有償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湖南農業(yè)大學關于嚴禁在校區(qū)葬墳的規(guī)定》。
2、按照學校和政府國土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國土管理事務。按照政府國土部門的要求辦理項目建設用地未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xù)的問題;按照學校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將學校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問題;與政府部門銜接市政道路建設占用學校土地問題等。
3、積極辦理校園土地確權工作,確保學校土地安全、完整。到市民政局聯(lián)系有關學校門牌號碼證的工作,及時確認我校辦門牌號碼證為農大路1號。
4、積極開展土地調研,積極參與學校建設用地規(guī)劃和土地邊界管理工作。加強土地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等部門的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使我校教學、科研、生產及生活用地盡可能得到保障。
5、主動配合學校辦理東方科技學院土地和房產過戶手續(xù),到長沙市國土局和長沙市房屋產權處了解相關的政策,同時請相關部門領導來學校宣講有關政策。
六、加強實驗材料的管理,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
1、嚴格執(zhí)行《湖南農業(yè)大學實驗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實施細則》、《湖南農業(yè)大學危險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加強實驗材料計劃管理,資產管理處代表學校與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全部簽訂了《湖南農業(yè)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書》。
2、嚴格實行購置審批制度,采取“需要多少,購置多少”的工作思路,盡可能減少庫存,以確保安全。到目前為止完成了化學藥品、?;髅蟮葘嶒灢牧嫌媱澆少徦拇危痤~達44萬多元。
4、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全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學院實驗室的隱患進行了排查,對有問題的地方要求實驗室進行整改。
總之,學校資產的管理是一項面廣、量大、繁雜的綜合性大工程,要管好資產必須要強化管理,即在領導重視,制度保證,全體師生關心和全處員工努力工作的基礎上,統(tǒng)一思想,力爭其制度化、規(guī)范化、系列化、經常化。新的一年里,我們將進一步整合辦學資源、優(yōu)化資源配置,加強績效管理,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開創(chuàng)我校資產管理工作新局面。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四
導語:資產管理處工作方案怎么寫?歡迎閱讀資產管理處工作方案范文!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工作,是維護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wěn)定,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扎實開展清理規(guī)范我村財務工作,根據鎮(zhèn)政府《關于農村集體資金資產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雙新發(fā)[2011]98號)結合我村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深入推進農村集體資金資產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我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切實糾正和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推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后,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管理主體仍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平調、截留和挪用。
(二)堅持民主公開管理的原則。健全“三資”管理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三資”管理辦事程序,建設“三資”管理監(jiān)管系統(tǒng),保證“三資”管理公開透明,全程處于群眾監(jiān)督之下,杜絕村集體“三資”管理由個別人或個別部門隨意處置問題的發(fā)生,在全面澄清底數的基礎上,積極征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見。同時對于清理結果按照村政務公開程序和村務公開程序在村務公開欄和各組進行公示。
(三)因地制宜原則。根據各組實際情況開展小組會議,各組自己制定實施方案,結合本組情況在鎮(zhèn)指導思想原則內實行“一組一策”的方式。
三、主要任務和目標
主要任務是:全面清理村(組)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狀況,核實“三資”底數,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登記臺賬,健全管理制度,促進集體資金的規(guī)范管理、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維護集體和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
工作目標是:通過清理,全面摸清村(組)集體所有的“三資”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情況,做到賬實、賬款相符;債權、債務真實明晰;通過依法界定所有權,核實集體所有的“三資”總額,理順產權關系,維護集體和群眾合法權益;通過建立登記臺賬,把集體所有的資產資源全部納入管理范圍,及時反映開發(fā)利用和處置情況;全面清理農村“三資”在運營管理和處置各環(huán)節(jié)的經濟合同,完善相關手續(xù),集中歸檔保管,對顯失公平的合同依法予以糾正或完善,對雙方沒有合同的重新履行手續(xù),對不愿履行手續(xù)的村民委員會有權重新發(fā)包。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推行委托代理服務。
四、清理對象和范圍
清理工作范圍是村、組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各種流動資產、農業(yè)資產、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集體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以及農村“三資”運營和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和債務等。
五、操作程序
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嚴格按照清理、估價、登記、核實、公示、確認、上報、自下而上的程序進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為主,全面進行清理。村成立由村兩委和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村報賬員、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黨員推薦的黨員代表和群眾推薦的村民代表參加的5—7人組成的清理小組(清理小組成員中,非村“兩委”人數不得少于50%),對集體“三資”進行逐筆逐項清理。資金、資產的清理,要以村會計財務賬簿為依據,堅持賬內賬外相結合、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以物對賬,以賬查物,全面清點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查清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對資源的清理,要采取實地勘測丈量的方式,查明實際數量及其權屬。在清理過程中,請鎮(zhèn)農村“三資”清理機構抽調有關人員駐村指導督查。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五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12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guī)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tǒng)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xù)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xié)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tǒng)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xù),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tǒng)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內各項信息。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xié)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從2012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
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
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guī)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guī)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guī)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yè)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
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guī)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fā)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xié)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jiān)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jiān)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fā)現有不按規(guī)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根據*市《關于開展全市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這次清查工作是全國組織開展的統(tǒng)一行動,對于全面規(guī)范和加強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使用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有利于為建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提供準確數據,提高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能力;有利于為科學編制部門預算、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創(chuàng)造條件,提高公共財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動態(tài)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今后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主管部門、各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此次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tǒng)一以20*年*月*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年*月*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與財政部門存在經費繳撥關系的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收入納入財政國庫或專戶管理的單位。
2、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自收自支單位、社會團體。
3、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事業(yè)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行政事業(yè)單位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填報相關數據。
全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從20*年*月開始,到20*年*月底基本結束,具體按照以下5個階段組織實施:
1、成立全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發(fā)有關文件、資料和報表等。
2、對各級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進行戶數清理,確定納入此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具體單位。
3、召開全區(qū)資產清查工作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
4、組織開展有關資產清查政策、制度、報表和軟件操作等方面內容的業(yè)務培訓。
1、各單位組織自查。包括清理核對會計帳目,清查盤點實物資產,錄入固定資產卡片,填制《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取得相關備查證據材料等。
2、各單位通過公示欄等形式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公示。
3、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各單位清查結果上報情況選擇排定重點審計單位,確定參與專項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
1、各級財政部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排定的重點審計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各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組織復查或抽查。
2、各單位根據審計或復查意見對原資產清查結果進行修改確認,再按財務隸屬關系正式上報資產清查結果。
各主管部門、單位對下屬單位上報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匯總整理,須于20*年*月*日前將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報送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區(qū)清查辦)。各財政所須于20*年*月*日前將本地區(qū)資產清查統(tǒng)計匯總表等一并裝訂成冊,連同電子介質數據報區(qū)清查辦。區(qū)清查辦對區(qū)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財政所上報數據資料進行審核匯總,于20*年*月*日前將全區(qū)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上報市清查辦。
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工作報告,匯總報表和所屬單位基礎表等數據報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介質數據等。
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資產核實辦法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單位根據核實批復文件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并辦理相關資產管理手續(xù),同時針對清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規(guī)章制度。財政部門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基礎信息數據庫。
此次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
1、區(qū)直各部門、單位及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包河工業(yè)區(qū)要高度重視這次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本方案的規(guī)定,明確任務,狠抓落實,確保資產清查工作能夠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業(yè)單位要按照統(tǒng)一布置和要求組織力量認真開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實事求是,不得瞞報、虛報、拒報和遲報,要建立和完善資產公示制度,積極配合和支持區(qū)清查辦組織的復審和專項審計工作。各主管部門要組織所屬單位做好資產清查工作,設立咨詢舉報電話,接受單位、個人關于資產清查情況和問題的反映。
3、各部門、單位及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包河工業(yè)區(qū)要在人員、設備、場所和經費等方面充分給予保障,積極為資產清查工作創(chuàng)造條件。各級資產清查工作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guī)定由同級財政保障,各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在正常經費中列支,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
4、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宣傳,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和聯(lián)系,及時總結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經驗及存在的問題,區(qū)清查辦將對全區(qū)資產清查工作進展等相關情況予以通報。
5、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導,及時跟蹤掌握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嚴把清查工作質量,嚴肅工作紀律,對資產清查工作發(fā)現的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六
醫(yī)院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醫(yī)院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20xx]51號)、《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辦[20xx]52號)以及《農業(yè)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xx]3號)精神,我院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xx年1月-4月組織實施。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我院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我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我院資產管理制度,建立我院國有資產動態(tài)監(jiān)管系統(tǒng)。
(一)清查基準日:20xx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圍
1.20xx年12月31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
執(zhí)行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即院本級以及各研究所均在此次清查范圍之內。
2.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事業(yè)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guī)定由其主管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院本級資產清查由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一安排,各研究所負責清查本單位資產。計劃財務局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報農業(yè)部財務司。其中:
(一)各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單位進行自查,然后由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單位向計劃財務局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二)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統(tǒng)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奠定基礎。
(三)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財政部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
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xx]52號)有關規(guī)定,各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1月12日-1月31日)
1.參加農業(yè)部組織的業(yè)務培訓。
2.制定中國農業(yè)科學院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二)實施階段(2月1日-3月31日)
第一步,開展財務清理工作,并根據賬務清理情況調整本單位財務賬表和部門決算;第二步,進行財產清查,形成卡片,填制《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第三步,根據農業(yè)部要求,資產清查結果經指定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xx]52號)的規(guī)定,將有關資料于3月31日前報計劃財務局。
請各單位合理安排春節(jié)期間工作,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按時完成。
院本級資產清查結果須經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院屬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須經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計劃財務局將于4月上旬組織對全院資產清查工作的上報資料進行會審。
3.匯總上報
計劃財務局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4月30日前經中國農業(yè)科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報農業(yè)部財務司。
(三)總結階段(7月)
1.農業(yè)部對部系統(tǒng)資產清產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我院根據資產清查的情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實施辦法。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我院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中國農業(yè)科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我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雷茂良副院長擔任,人事局賈連奇局長、計劃財務局史志國局長任副組長,院辦公室劉繼芳主任、科技管理局袁學志副局長、國際合作局張陸彪局長、科技產業(yè)發(fā)展局張逐陳局長、直屬機關黨委高淑君常務副書記、監(jiān)察與審計局劉鳳彥副局長、后勤服務中心(局)孟祥云主任。
弢處長,國際合作局楊修處長,科技產業(yè)發(fā)展局王欣副處長,直屬機關黨委宋恒春副處長,監(jiān)察與審計局解小慧,后勤服務中心(局)付平副經理。
院屬各單位也要建立健全由財務、基建、人事、紀檢、后勤等機構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班子,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請各單位將組織機構情況于2月1日前報院計劃財務局備案。
資產清查工作涉及范圍廣、時間緊、任務重,為了高質量完成我院的資產清查工作,現將各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科技管理局負責廊坊基地各項報表的編制;
各局負責自身的.資產清理以及卡片錄入工作;
各研究所負責自身的資產清理以及卡片錄入工作,并負責本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的匯總及相關資料的上報。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要親自負責,單位內部應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的時效性。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財務、基建、人事、紀檢、后勤等機構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xié)調,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完成。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于2月1日前報院計劃財務局。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zhí)業(yè)。要配合社會中介機構做好相關工作,確保社會中介機構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等鑒證材料。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四)工作督導。我院將加強對全院資產清查工作的監(jiān)督指
導。各單位應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院將通過院報等方式對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jiān)督檢查。中國農業(yè)科學院將向農業(yè)部及時通報資產清查工作情況。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20xx〕51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魯財資〔20xx〕7號)、山東省衛(wèi)生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魯衛(wèi)規(guī)財函〔20xx〕1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我校固定資產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順利完成山東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山東省衛(wèi)生廳部署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開展資產清查,是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節(jié)約型社會的必然要求。通過開展資產清查,有利于摸清家底,降低學校辦學成本,促進節(jié)約型學校建設。
范圍:20xx年3月31日前學校所屬各行政單位、教學科研單位、后勤服務單位和其它經濟實體占用或使用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資產。 分類以原國家教委《高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目錄》為準。
各部門、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要按照 “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的原則,高度重視,嚴肅紀律,精心組織。
使用權登記是本次固定資產清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擁有使用權則同時負有管理責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資產最初入帳到哪個部門(即使后來有變動,但未辦過戶手續(xù)的),則由哪個部門負責清查。
各部門依據資產清查的要求,將各種固定資產(包括帳內帳外、庫內庫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資產)全部納入清查的范圍,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門別類按實物逐一登記填表。
固定資產必須如實反映資產的客觀情況,要做到準確無誤,不重不漏,帳卡物相符。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在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具體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1、各院系部(處)要在提高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重要性認識的基礎上,立即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業(yè)務骨干為清查小組成員的工作機構,報清查辦公室。
2、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工作質量,確保資產清查工作不走過場
的覆蓋面和深度,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虛、不重。固定資產管理卡片、驗收單、條形碼丟失的要求補齊。條形碼整齊美觀的貼在醒目的位置。
2) 在自查的過程中對資產的狀況進行如實反映,對盈、虧的資產分別填寫盤盈、盤虧登記表,并說明原因,對不能繼續(xù)使用的資產寫出書面說明,經學校認定后履行相關手續(xù)。
a) 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提供: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登記表;負責人對于盤盈情況的說明;盤盈資產的價值確定依據(市場價等);單項或批量數額較大的需中介評估,并出具報告。
b) 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提供:固定資產清查盤虧登記表;盤虧情況說明(單項金額較大或重要的要逐項做出專項說明);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證證明;單位內部有關審批文件等。
c) 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提供:單位內部鑒定證明;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需單位作出專項說明,并委托有技術鑒定資格的部門或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鑒定材料;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舉例說明);單位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情況說明及內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賠的,應有理賠情況說明。
d) 被盜的應提供: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單位內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賠的,需理賠情況說明。
3) 此次清查要求單位所屬的固定資產能落實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實到使用者本人,對于共用的資產要求單位負責人指定管理人員進行管理。
4) 濱州、煙臺校區(qū)還未入賬的房屋、土地、構筑物要求統(tǒng)一進行清查核實。
5) 對于用自有資金購入的或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全部列入清查之內,未被記入學校資產帳的一律視為盤盈資產處理,堅決杜絕帳外資產的存在。
3、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準確、全面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一)學習宣傳,組織發(fā)動,清查準備,制訂工作方案 (20xx年 3月 26日- 3月 31日)
各單位要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文件,提高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認識,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業(yè)務骨干為清查小組成員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資產的自查工作,并協(xié)助配合學校清查組開展工作。請各單位于20xx年3月31日前將本部門工作小組及資產管理員名單交到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
(二)培訓(3月29日- 3月31日)
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小組對業(yè)務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清查人員進行培訓,講解清查程序、清查辦法和填表要求。
(三)各單位自查(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帳、卡對照資產管理系統(tǒng)進行實物清點,清理清查時要做到認真仔細、信息項全面完整、盈虧真實、記錄詳細、不留死角。
(四)報表匯總(20xx年4月5日—4月11日)
各單位自查結束后,將《濱州醫(yī)學院固定資產自查登記表》、《濱州醫(yī)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登記表》、《濱州醫(yī)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虧登記表》及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以書面形式送到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截止時間為4月11日。
(五)驗收復查 (20xx年4月6日—4月12日)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根據學??値院妥圆榈怯洷韺Ω鲉挝毁Y產情況逐一進行復查、審核 ,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如發(fā)現漏登或帳物不符情況,當場予以糾正,進行補登,并由單位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加以說明。
(六)形成固定資產清查清冊、清查報告(20xx年4月13日—4月14日)
清查結束后,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將對本次清查結果進行整理、匯總,形成固定資產清查清冊、清查報告,提交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
1、基建工程已經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的,主管部門抓緊時間辦理相關手續(xù),以免影響資產清查工作。
2、帳外資產(盤盈)要全部計價入帳。
3、對盤虧財產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嚴格審查,查明原因,并形成書面材料,經學校審批后履行相關手續(xù),進行核銷;對收回的變價收入全部入帳。
(八)總結表彰
清查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對各單位清查工作進行評價,對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七
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編制2007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國發(fā)[2006]37號)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動態(tài)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yè)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此次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tǒng)一以2006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zhí)行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2.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事業(yè)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guī)定由行政事業(yè)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和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tǒng)一匯總。其中: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許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tǒng)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匯總上報。
(二)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然后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部門(單位)向財政部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參與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由財政部統(tǒng)一招標確定。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時,自行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作的方式。
(三)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tǒng)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奠定基礎。
(四)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yè)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資產損溢認定等方面的具體權限,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根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guī)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確定資產清查報表。
2.組織開發(fā)資產清查工作軟件。
3.擬訂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文件。
4.組織開展資產清查試點工作,修正報表和軟件。
5.對中央部門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進行業(yè)務培訓。
6.財政部組織招標,確定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
7.中央部門、各地區(qū)組織本系統(tǒng)、本地區(qū)的培訓,布置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二)實施階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資產清查結果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將有關資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
2007年6月,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并形成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為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編制提供支撐。
2.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將本地區(qū)資產清查統(tǒng)計表匯總報送財政部。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部門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qū)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自行確定。
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組織機構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除財政部統(tǒng)一配發(fā)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財政分別負擔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tǒng)一支付。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部門、各行政事業(yè)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zhí)業(yè)。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等鑒證材料,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tǒng)、本地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通過《行政事業(yè)資產管理簡報》等方式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jiān)督檢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編制2007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國發(fā)[2006]37號)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動態(tài)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yè)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此次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tǒng)一以2006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zhí)行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2.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事業(yè)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guī)定由行政事業(yè)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和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tǒng)一匯總。其中: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許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tǒng)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匯總上報。
(二)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然后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部門(單位)向財政部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參與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由財政部統(tǒng)一招標確定。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時,自行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作的方式。
(三)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tǒng)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奠定基礎。
(四)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yè)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 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資產損溢認定等方面的具體權限,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根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guī)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1.研究確定資產清查報表。
2.組織開發(fā)資產清查工作軟件。
3.擬訂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文件。
4.組織開展資產清查試點工作,修正報表和軟件。
5.對中央部門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進行業(yè)務培訓。
6.財政部組織招標,確定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
7.中央部門、各地區(qū)組織本系統(tǒng)、本地區(qū)的培訓,布置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資產清查結果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將有關資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
2007年6月,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并形成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為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編制提供支撐。
2.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將本地區(qū)資產清查統(tǒng)計表匯總報送財政部。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部門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qū)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自行確定。 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組織機構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除財政部統(tǒng)一配發(fā)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財政分別負擔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tǒng)一支付。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部門、各行政事業(yè)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zhí)業(yè)。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等鑒證材料,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tǒng)、本地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通過《行政事業(yè)資產管理簡報》等方式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jiān)督檢查。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 35號)、《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 36號)、《甘肅省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52號)和《涼州 區(qū)財政局關于開展 2016年全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涼財發(fā)[2016]28號)的有關要求,按照涼州區(qū)教育局和中壩鎮(zhèn)學區(qū)的統(tǒng)一部署,我校決定開展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為了有計劃、有步驟、保質保量完成此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了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明確分工,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組長:史光茂
成員:蔡國開 張興虎景生永 徐天泉
成員分工:
史光茂(校長)
清查內容:單位基本情況的清理。
景生永(總務主任)
清查內容:財務的清理,包括現金的清查,銀行存款,借入款項的清查,其它應付款的清查,應繳財政專戶的清查,固定基金、事業(yè)結余、收入、支出等的清查。
張興虎(教導主任)
清查內容:教研組財產清查,實驗設備儀器的清查,圖書等財產清查,電教設備清查。
蔡國開(支部書記)
清查內容:無形資產的清查,建筑固定資產的清查,食堂財務財物清查,公共財物的清理。
徐天泉(保管)
清查內容:宿舍的財產清理,辦公家具等清查。
二、工作原則和目標
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厩闆r、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全面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相結合,提供重要決策依據、奠定重要基礎。
(二)完善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學校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學校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fā)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
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三、工作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清理。即根據資產清查工作的需要,對應當納入資產清查工作范圍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核實。
(二)賬務清理。即對學校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各項資金往來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三)財產清查。即學校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及債務等各項資產、負債進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實。
(四)完善制度。即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fā)現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鞏固資產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四、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分工,進行業(yè)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按四階段分步實施
第一階段:各組負責人完成清查登記工作。
第二階段:各組負責人完成匯總工作,填寫各項目明細表卡片。
第三階段:各組負責人完成核查匯總,上報到中壩鎮(zhèn)學區(qū)進行匯
總填報。
第四階段:學校完成匯總工作,完成工作報告,上報學區(qū)。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學校加強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2、精心組織。做好動員,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3、嚴肅紀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yè)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健全適應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財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財政部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fā)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zhí)行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2.執(zhí)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yè),實行企業(yè)化管理并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事業(yè)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工作方法
(一)財政部組織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清查核實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tǒng)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中央部門單位和各省(區(qū)、市)的資產清查結果按規(guī)定報送財政部,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tǒng)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tǒng)。
(四)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tài)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yè)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批復。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6年1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yè)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yè)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016年9月30日前,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按照屬地原則對二級及以下中央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中央部門(單位)根據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審核通過的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對于需要報送財政部審批的資產核實事項,單位應當將申報文件、資產核實申請表、資產清查報表、相關證據和經濟鑒證證明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審批。
2.地方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
(三)總結階段(2016年10月)。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中央部門(單位)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五、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的統(tǒng)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管轄區(qū)域內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六、經費保障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統(tǒng)一配發(fā)的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開展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七、操作系統(tǒng)
方和中央部門,可以單獨部署財政部組織開發(fā)的資產清查子系統(tǒng),或主動與財政部組織開發(fā)的資產清查子系統(tǒng)實現無縫對接,確保資產清查電子數據順利上報,為下一步實現動態(tài)管理奠定基礎。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zhí)業(yè)。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tǒng)、本地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情況予以通報,并組織監(jiān)督檢查。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九
為規(guī)范和整頓固定資產管理秩序,查清查實我局固定資產現狀,依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決定在全局開展固定資產清查登記工作。為加強領導,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務和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局下屬單位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固定資產的科室進行全面徹底清查,以便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固定資產狀況,切實做到賬實、賬賬、賬表、賬卡相符。
(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完善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效降低資產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對固定資產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固定資產清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成立xx局固定資產清查領導組。由xx任組長,xx任副組長,科(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抽調專人與各單位報賬員組成,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清查基準日、范圍及內容
(一)清查基準日。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統(tǒng)一以2013年12月31日為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全局各科、處、中心。
(三)清查內容。凡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1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均屬于此次資產清查內容(已報廢或遺失的固定資產也要清查登記),具體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電子產品及通信設備、專用設備、電氣設備、交通運輸設備、文藝體育設備、儀器儀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類。
四、實施步驟
此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從2014年4月18日開始,至2014年5月31日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單位自查階段(4月18日至4月24日)。各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自查,按照統(tǒng)一的清查表格樣式和內容填報表格。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盤盈和損失,提供合法證據,提出處理意見,并積極對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建議,出具自查報告。資產清查表及自查報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上報資產清查辦公室。
(二)現場核實階段(4月25日至5月14日)。固定資產清查辦公室人員到各資產所在單位進行現場核對,一是與自查情況進行核對,二是與財會管理中心固定資產賬面進行核對,確認各單位固定資產現存狀況。清查辦公室對固定資產清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查找賬實不符的原因,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要求各單位辦理申報和審批手續(xù),并向領導組出具清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
(三)資產處置階段(5月15日至5月23日)。固定資產清理工作領導組針對清查報告反映的問題,研究處置意見上報管委做出處理決定。各單位根據管委的處理決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臺賬,財政局對核增核減的固定資產作相應賬務處理,更新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系統(tǒng)信息,對資產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
為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順利完成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任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組織業(yè)務的骨干參與資產清查工作。根據資產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資產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況
本次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財務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qū)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執(zhí)行確定。
二、審計目的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資產清查的審計目的是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行政事業(yè)單位的現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zhí)行情況進行了解,在行政事業(yè)單位以20xx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全面清查資產、負債及收支的基礎上,對相關會計記錄和資料進行審計,并在此基礎上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溢、資金掛賬的準確性、可靠性發(fā)表審計意見,并出具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及管理建議書。
三、審計范圍
(一)被審計單位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的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單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zhí)行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
2、執(zhí)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事業(yè)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guī)定上報相關數據。
(二)審計資料范圍
1、資產清查基準日的會計報表。
2、各單位資產管理、會計核算等內部控制制度。
3、各單位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及相關文件等。
4、各單位按照資產清查文件規(guī)定編制的基礎表、報表及申報清查損溢的相關證明材料。
5、資產清查審計過程中需要的其他資料。
四、審計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協(xié)助、配合資產清查部門做好政策、規(guī)定解釋;協(xié)助行政事業(yè)單位進行資產清查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要完成對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并出具各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匯總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出具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單位申報的損溢及經濟鑒證意見的準確性、可靠性承擔責任,對個別事項出具經濟鑒證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資產清查工作機制
財政部門與各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建立定期溝通制度、固定聯(lián)系人制度與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1、定期溝通制度
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具體按照本級財政部門有關要求執(zhí)行)將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進行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各參審所(審計小組)目前的工作進度,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需要資產清查部門協(xié)調的事項。
如遇重大問題,財政部門可隨時召集會議。
2、建立固定聯(lián)系人制度
3、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各項目小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緊急的、需及時與有關各方溝通及協(xié)調處理的問題,經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清查審計總負責人提出初步意見后,以重大問題報告的形式隨時向財政部門提交。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職責
1、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咨詢和指導;
2、按照資產清查部門制訂的總體審計方案完成專項審計工作;
?4、完成資產清查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審計主要依據
(一)?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
1、《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
2、《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
3、《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4、《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
5、《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6、《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
資產清查工作審計方案第2頁
則》
(二)?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
1、《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
2、組織資產清查的組織單位制定的相關文件
七、審計方法
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主要采取盤點、函證、檢查、計算、詢問等審計方法。
1、銀行存款、往來款項、投資及借款主要進行函證,對于銀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進行函證。
2、實物資產主要進行盤點。
3、資產損溢主要進行檢查、復核、鑒證、盤點等,對資產損溢要求一筆一審。
八、重點審計領域
(一)資產類
1、貨幣資金
主要是確定貨幣資金是否存在;貨幣資金的收支記錄是否完整;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賬戶的余額是否正確。
(1)對庫存現金的清查,應當查看庫存現金是否超過核定的限額,現金收支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guī)定;核對庫存現金實際金額與現金日記賬戶余額是否相符,如有差異,應說明原因;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及現金倒軋表;對庫存外幣依幣種清查,并以資產清查基準日中國人民銀行外匯市場匯價的中間價折合為人民幣金額。
備用金余額加上各項支出憑證的金額應等于當初設置備用金數額,對單項備用金余額較大的,應由持備用金的相關人員予以簽字確認。
(2)對銀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單位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以及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情況。檢查各單位在開戶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各種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中該單位的賬面余額是否相符;根據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存款種類及貨幣種類逐一查對、核實銀行存款金額。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中未達賬項的真實性;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折合記賬本位幣所采用的外匯市場匯價是否正確,折算差額是否已按規(guī)定進行賬務處理。
?a.?存款明細要依不同銀行賬戶分列明細,應當區(qū)分人民幣及各種外幣;
?b.?定期存款應當索取銀行定期存款單予以檢查,并取得復印件;
?c.?各項存款應當由銀行出具證明文件如詢證函回函、對賬單等;
?d.?外幣存款應當按外幣幣種及銀行分列;
e.?銀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時應當詳加注明。
2、應收款項(暫付款)應收款項的清查內容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
(2)索取各單位職工個人借款明細表,對借款金額較大的應由該個人簽字確認;
(3)分析應收及預付款項的賬齡、檢查回函確認或不確認的情況以及壞賬損失的確認情況,索取壞賬損失的相關依據。
3、對外投資
(3)對已納入匯總、合并范圍的法人主體,需單獨進行資產清查,編制資產清查報表并出具資產清查報告。
?4、存貨(庫存材料)
存貨的清查范圍主要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備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3)代保管物資要各單位提供代保管單位確認的清查明細表;
(4)重點核實存放時間長、閑置、毀損和待報廢的存貨。
5、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要求各單位配合會計師事務所認真組織清查,原則上對所有固定資產全面清查盤點。
(6)對批量購進的單位價值低的圖書等,如果被資產清查單位無法列示明細金額的,按加總數量清查核對實物,按總計金額填列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并注明總數量。
(二)負債類
負債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業(yè)單位的流動負債、長期負債,以及賬外負債,要求核查負債的性質、種類、金額和合法性。對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作為本次清查資產損溢處理。
1、借入款項
借入款項包括向財政部門、上級單位、金融機構的借款和向其他單位借入有償使用的各種款項。借入款項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向銀行和其他債權人單位發(fā)函詢證;索取相關借款協(xié)議或財政部門、上級單位的相關文件;核實借款數額、借款條件、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借款利率;測算借款利息計提是否充分,有無欠息與逾期未還情況,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額預提。
2、應繳預算款
應繳預算款主要包括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如非營利組織的預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規(guī)定上繳預算的款項。應繳預算款清查時重點關注是否按照財政規(guī)定的繳款方式、繳款期限及其他繳款要求及時辦理繳庫,有無緩繳、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現象。
3、應繳財政專戶款
應繳財政專戶款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上繳財政專戶的各種預算外資金,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列示明細。核查重點同“應繳預算款”。
4、應付款項(暫存款)
應付款項(暫存款)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行政事業(yè)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fā)生的待結算款項,應按暫存款項的類別或單位、個人列示明細;與對方單位進行對賬,核實金額和性質。重點關注是否將應納入單位收入管理款項列入暫存款項,是否存在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結算的情況。
5、應交稅金
應交稅金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按應交納的稅費種類列示明細;查閱相關納稅認定、納稅通知、納稅優(yōu)惠等文件;核對有關會計期間完稅證明,對期末未交稅金余額復核其是否正確,列示是否允當;關注是否存在稅收罰款的情況。
(三)收支類
收支類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檢查資產清查期間的收支數額是否真實反映會計期間的收支情況,對重大跨期現象予以調整。
(四)其他事項
1、各單位資金往來
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采取倒軋的方式對各項賬務進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單位做好內部賬戶結算和資金核對工作。要做到內部各部門之間、上下級單位之間往來關系清楚、資金關系明晰。
單位內部往來款項原則上不能作為資產清查損溢申報。但為全面摸清行政事業(yè)單位及其控制單位的“家底”,如實反映單位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資產狀況,內部的單方掛賬在同時取得下列證據時可以作為資產清查損溢:
(2)債務方提供的不承認此筆掛賬的理由;
(3)中介機構對該筆掛賬的經濟鑒證證明。
2、資產損溢
對清理出來的各種由于會計技術性差錯造成的錯賬,應當根據會計制度關于會計差錯調整的規(guī)定自行進行賬務調整。
3、文物作為一種特殊形態(tài)的固定資產,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管理和收藏的單位負責清查登記。對文物原則上只登記實物量。一些有價文物可以按照國家文物局、財政部(89)文物計字第877號文發(fā)布的《文物、博物館事業(yè)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第28條的規(guī)定辦理:“對現有文物藏品,凡能夠估價的都要估價入賬;無法估價的,可登記品種、等級和數量。對于新征集的文物,應按實際收購金額入賬;對接收捐獻的文物可估價入賬”。
4、或有事項
審閱對外借款合同、協(xié)議等,以發(fā)現對內或者對外的或有負債、擔保情況、財產抵押和司法訴訟等線索,根據實際情況分類編制情況說明。
九、審計關注的重點
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審計質量,確定本次資產清查的審計重點如下:
況分為abc三類,a類是金額較大、影響較大或比較特殊可能需個案溝通處理的項目,會計師事務所應予以重點關注,督促各單位集中力量進行重點取證,收集材料,并積極與資產清查部門溝通;c類是金額不大或性質不重要的項目,對于此類項目,可予以適當關注;b類是界于a類與c類之間的項目,予以一般關注。
2、保證時間進度
會計師事務所按資產清查時間進度和審計內容制定審計計劃,保證資產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關注方面
會計師事務所關注已交付使用但長時間未轉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報廢、毀損或丟失未銷賬的固定資產情況,同時應對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情況進行必要關注。
十、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
1、為了控制審計風險,保證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的質量,資產清查部門向各會計師事務所就有關事項下發(fā)審計工作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應按要求及時提交有關資料。
2、為了保證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審計工作總體進度,各會計師事務所及時就審計工作進度、重大事項向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部門溝通。
3、各會計師事務所建立重大問題的及時反饋、匯報機制,資產清查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特別是一些資產損溢,與規(guī)定的標準不相符的,要及時將問題反饋、報告給同級財政部門。 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1)?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和管理人員意見不一致的重大損溢申報;
(2)?難以評估確定價值的資產;
(3)?對資產清查中發(fā)現的產權歸屬不清、有爭議的資產等問題;
(4)?與資產清查部門要求報告不一致的事項;
(5)?任何影響資產清查報告期限的事項;
(6)?其他重大問題。
?4、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將要求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如未申報任何清查損溢,參審所仍應按要求出具報告)、管理建議書和重要事項報告等上報資料及時報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部門(包括紙版、電子版和報表數據庫)。報送的資料要求簽章齊全、裝訂成冊,索引號、頁碼標示規(guī)范、清晰。
5、各會計師事務所項目負責人必須有相當的審計經驗,熟悉行政事業(yè)單位業(yè)務,熟悉資產清查政策,能充分勝任所從事的工作。會計師事務所應將負責審計的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名稱及其項目負責人、聯(lián)系方式等資料及時報給同級財政部門。
?十一、審計費用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tǒng)一支付。參與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廳統(tǒng)一支付。
資產拍賣工作方案范文匯總篇十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企業(yè)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暫行條例》,摸清企業(yè)“家底”,核實資產質量,中儲棉總公司決定從20xx年9月起組織開展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清查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目標 (一)本次資產清查主要是對企業(yè)管理的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全面摸清企業(yè)“家底”,真實、完整地反映所查資產狀況,促進提高資產管理信息質量。
(二)全面了解核實固定資產盈虧及損失情況,并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政策規(guī)定擬定處理方案。
(三)通過對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開展清產工作,促進《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儲棉倉[20xx]13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貫徹和執(zhí)行。
二、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安排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從20xx年9月下旬開始,計劃用3個月時間完成清查主體工作任務,全部工作預計于20xx年12月底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20xx年9月14-23日),制訂《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20xx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資料,包括培訓文稿、自查報告模板、工作報表。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24-10月15日)。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落實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下發(fā)文件通知和工作報表。各直屬庫及子、分公司明確或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工作人員,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做好組織動員工作。
(三)業(yè)務培訓(20xx年10月15-20日)。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會議,培訓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人員,具體講解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編制清查報表、撰寫自查報告。
(四)組織實施(20xx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屬單位自行組織固定資產自查工作,在會計師事務所指導下全面完成資產清查、數據匯總、清查結果上報等主體工作任務。各所屬單位自查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的提交時限:20xx年11月2日。
(五)檢查驗收(20xx年11月2-12月31日)??偣竟潭ㄙY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所屬單位的清查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對個別清查質量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全部單位驗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資產清查結論。
三、 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
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9月30日。
四、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為各單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房屋及土地使用權。
五、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內容
(一)賬務核對。各單位以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本核算級次的固定資產各級賬簿,包括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臺賬(主營業(yè)務信息系統(tǒng))以及報表進行全面核對,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卡(主營業(yè)務信息系統(tǒng)中的設備設施信息卡)相符。
(二)資產清查。各單位在賬務核對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明細表進行實地盤點、細節(jié)核對、狀態(tài)了解、性能檢驗等清查程序,對實際管理使用的固定資產實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編制填寫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
(三)損溢預計。指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對清查中發(fā)現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估算,為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做好準備。
(四)自查上報。各單位根據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以及損溢預計情況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并上報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五)驗收確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等清產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組織進行審核、驗收并確認各單位實際占用的固定資產資源情況。
(六)完善制度。各單位在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鞏固固定資產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六、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單位應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應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均應如實反映,不得虛報、瞞報。
(三)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將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工作組織和意見或建議,報送工作郵箱。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F就做好我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工作目標:全面摸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等情況,明晰資產權屬,設立“三資”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數清晰、權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和監(jiān)管長效機制,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與社會和諧穩(wěn)定。
2、工作要求:本著“統(tǒng)一部署、穩(wěn)步推進、嚴謹細致、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做到“四統(tǒng)一”:統(tǒng)一工作時間,統(tǒng)一“三資”管理軟件。統(tǒng)一“三資”管理制度,統(tǒng)一清產核資報表。
我處行政區(qū)域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的村民小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行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村、居、村民小組。
屬于上述對象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yè)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材料物資、應收款項等資產;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資源。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辦事處成立由辦事處張海昌主任為組長的專門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組織專門工作班子具體抓。
村(組)成立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村會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等人員組成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2、加強輿論宣傳。組織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的宣傳,使廣大農民群眾充分了解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開展,為清 2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清查階段。時間從20xx年3月26開始到6月20日結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清理核實的基準日是2011年12月31日。
1、搞好宣傳發(fā)動及業(yè)務培訓。辦事處、村居要深入宣傳發(fā)動,召開動員大會;根據工作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重點培訓辦事處有關工作人員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成員,明確清產核資工作及“三資”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要求、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統(tǒng)計口徑等。
2、賬務清理。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核算要求,確保各項收支業(yè)務、資產、負債完整準確入賬,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編制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各類會計報表及明細表。
3、“三資”清查。對各項資金、資產、資源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逐項清理所有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賬款、對外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和賬外資產、資源,做好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同時梳理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協(xié)議、合同,整理債權債務發(fā)生的有關書面證明資料。
在清查盤點過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組干部和群眾,重點對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要以賬面數為基礎,先賬內后賬外、賬內賬外相結合,逐筆逐項盤點;對資源性資產,以村保存的歷史資料為基礎,采取實地查看與重新測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盤點。對清查中遇到的問題,要按照尊重歷史與民主決策的原則,集體研究處理。
對有物有賬的固定資產,按原值登記;對有物無賬的固定資產或價值不清的其他資產,由村集體討論確定評估價值,也可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價值;對報廢、有賬無物的不實資產,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列為報廢和盤虧資產;對權屬不清、存在爭議的資產、資源,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認可的權屬暫時予以登記,同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協(xié)調處理,待權屬明了后,再作調整。
4、核實。核實工作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積極予以配合。重點核實“三資”數額、權屬、臺賬與實物、處臵與管理等情況,做到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5、公開公示。經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核實并予以確認后,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及時將資產核實的初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應的影像資料。公示期間,村組安排有關人員受理群眾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公示期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三資”清查結果有異議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要認真組織復查復核,直至群眾認可,不認可的不予確認。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設立監(jiān)督電話,并予以公布,接受群眾舉報和咨詢。
6、結果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問題已解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確認。經確認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要進行拍照,購臵憑證要進行拍照或掃描;承包合同要進行拍照或掃描,形成的影像資料要妥善保存,并報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備案。
7、匯總報批。辦事處對各村(組)報送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查并確認無誤后,將各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錄入《山東省農村集體清產核資統(tǒng)計系統(tǒng)》,并編寫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上報區(qū)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區(qū)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對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上報的各村(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核批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匯總表(表18、表19、表20)逐級匯總后,于7月31日前上報區(qū)農業(yè)局。
在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權屬的基礎上,辦事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要依據區(qū)批復的清產核資結果,分類設立各村(組)“三資”管理臺賬,主要內容包括:資產資源的'名稱、類別、數量、計量單位、使用狀況、所處位臵、保管人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租賃期限,承包費或租賃金及收交情況等。
“三資”管理臺賬由區(qū)負責統(tǒng)一印制,辦事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資產、資源臺賬和經濟合同臺賬。土地承包合同單獨建立農村土地承包臺賬。
辦事處要充實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制度,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委托代理服務制度。在辦事處要建立以經管站為依托的“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實行代管,賬目代理,資產資源代理服務。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全部納入委托代理服務機構統(tǒng)一管理、建賬核算。不斷完善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機制,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清產核資工作結束以后,各級要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各村居清產核資工作總結于20xx年8月31日前報辦事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事處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村居清產核資工作的檢查驗收。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清產核資不徹底、走過場及“三資”管理工作問題突出的,責令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加強領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面廣量大、政策性強,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清產核資工作作為促進農村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和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實抓好,全面完成預期目標任務。
(二)明確職責。各級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組織協(xié)調職責,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農業(yè)(經管)部門要加強政策研究和業(yè)務指導,認真組織人員培訓,切實抓好清產核資的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會計制度研究和會計業(yè)務培訓,統(tǒng)籌安排本級工作經費,保障清產核資工作順利開展;民政、審計、國土資源、教育、水利、林業(yè)等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做好清產核資的相關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把握政策。對清產核資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要認真做好分析,加強分類指導,及時制定對策措施,統(tǒng)一政策界限,統(tǒng)一資產處臵口徑,形成清產核資的政策體系。重大問題及時向區(q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強化監(jiān)督。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成立7個督導組,深入各村居,加強工作調度和督促,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嚴格審核清查結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借機擅自處臵、私分集體資產,損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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