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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是指古代漢族文化圈內(nèi)流傳下來的文學作品和篇章。怎樣寫一篇有深度的總結是需要我們思考的問題。接下來是一些關于總結的精選文章,希望能給大家?guī)硪恍﹩⑹尽?/p>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一
申請人:趙xx,男,1965年01月03日生,xx省曲靖市人,現(xiàn)住xx省曲靖市xxxx小區(qū),身份證號53220xxxxxxxxx,準駕車型“b1”類機動車,檔案號530300xxxxxx,系“云d-xxxxx”轎車駕駛人。
被申請人:楊xx,男,1983年5月05日生,xx省怒江州瀘水縣人,系怒江州xx局職工,身份證號53332xxxxxxx,準駕車型“b,2”類機動車,系“云qxxxxx”小型三菱越野車駕駛人。
申請事項:
1、請求撤消“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00x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請求對該事故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重新作出認定,依據(jù)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認為:“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00x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錯誤,劃分責任錯誤,應依法予以撤銷。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完全是因為云qxxxxx車駕駛人員楊xx未按安全速度行駛,在無安全距離視線盲區(qū)內(nèi)占用我方道路強行超車造成的。云龍縣交警大隊xx中隊經(jīng)過調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發(f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楊xx(云qxxxxx)違反超車規(guī)定,負第一次事故主要責任,認定趙xx(云d-xxxxx)負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申請人認為,此次事故責任完全在于楊xx(云q-xxxxx)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后車應當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應認定楊曉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二、申請人在事故發(fā)生時完全按照行車規(guī)定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內(nèi)按照安全車速正常行進,“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xxx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與事實不符。
三、該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證據(jù)不足。
該事故認定書裁明“該路段限速標志為40公里/小時”,并且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痹摲蓷l文明確規(guī)定的“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是界定超速與否的唯一依據(jù),而該事故發(fā)生路段在事故發(fā)生前,道路右側邊緣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
1、事故發(fā)生后,申請人再次認真對該路段,省道二級路s-228(瓦貢)線、瓦窯鎮(zhèn)零公里開始至30公里處(0-k30+00米)事故路段進行核查,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條件”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全國實行統(tǒng)一的道路交通信號。第二款: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第三款: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因此,由于該事故發(fā)生路段沒有明顯的限速標志,據(jù)以認定申請人超速的依據(jù)不明。
2、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不能認定為超速行駛。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p>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該事發(fā)路段應該屬于上述第(2)項之規(guī)定,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據(jù)此申請人每小時58公里的車速應該屬于安全車速,不應該認定為超速。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該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請人楊xx在道路路面潮濕的情況下,在無充足安全距離視線盲區(qū)內(nèi),超速(超過70公里)行駛,強行超車,并且超過該路段最高行駛速度70公里/小時,達到每小時78公里,是造成該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不存在超速行駛的情形。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本人特向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依據(jù)相關案件事實及法律規(guī)定,撤銷“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xxx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據(jù)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認定被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此呈。
xx州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趙xx。
20xx年03月25日。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二
申請人賈某某,男,某歲,住址:湖南省某某縣景港某鎮(zhèn)某某街某號,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徐某某,男,某歲,住址:重慶市某縣某某鎮(zhèn)某某村某組,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xx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錯誤。
龍華東環(huán)二路富士康廠區(qū)有東門路口和南門路口,兩個路口相距約五百米。
南門路口是個十字路口,設有交通信號燈和一個“門”型人行天橋,路中間還安裝有隔離攔柵。
發(fā)生事故的富士康東門路口是個“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沒有過街設施,也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更沒有交通信號燈,在路口南端十多米處就沒裝隔離帶了。該路口唯一的交通標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離帶終結處樹立有兩根引導人們謹慎橫道的橫道指引樁。
龍華東環(huán)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與南門路口是兩個不同的路口,不能混為一談。東門路口沒有人行過街設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樹有兩根允許行人橫道的橫道指引樁。申請人當時就是遵從橫道指引樁指示、對著指引樁由東住西橫道時被被申請人疾駛而來的小車撞傷的。
在東門丁字路口東西兩則日夜有的士、私家車、“藍牌”車和多條線路的公交車???,每天都有數(shù)以千計的人在申請人橫道處橫過道路到對面搭車。
該《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賈偉在有人行橫道和人行過街設施的道路上,不按規(guī)定橫過道路……”與客觀事實不符,是完全錯誤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時40分許,在龍華東環(huán)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全部在被申請人徐某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被申請人徐某某在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不僅沒有“保持安全車速”、“減速慢行”、“讓行人先行”,而是繼續(xù)高速行駛,依法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申請人是按照規(guī)定路線過馬路,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不應承擔事故責任。
綜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xx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現(xiàn)特申請貴局復核,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
20xx年x月x日
文檔為doc格式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三
申請人:工作單位:
吉林省吉林市郵政局。
申請事項:請求吉林省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對申請人20xx年1月16日提出申請復核事項舉行公開聽證。因為我們的退休養(yǎng)老金計發(fā)涉及面絕非是個例,社會影響重大,問題復雜。我們與吉林省郵政管理局、吉林省郵政公司、吉林市郵政局的分歧是涉及廣大職工一生養(yǎng)老保障的重大原則問題,是企業(yè)是否按依據(jù)國家法律和相關法規(guī)政策計發(fā)退休養(yǎng)老金、和正常退休的原則問題。我們需要辨明事實和公開聽證。
復核請求:申請人不服吉林省郵政公司20xx年10月22日的復查意見,請求吉林省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對被申請人、第三人20xx年10月22日、20xx年9月6日《關于徐偉萍、于桂香同志來訪的答復意見》書處理結果進行復核,并申請公開聽證,依法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請求事項:
一、確認被申請人、第三人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9月6日作出的信訪答復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請求國家上一級行政機關吉林省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審查并糾正恢復申請人的在崗期間、退休養(yǎng)老金計發(fā)的合法待遇。
申請復核確認我們被逼迫內(nèi)退期間降低工資標準(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工資總額,降低繳費基數(shù)的法律依據(jù)?(我們被逼迫內(nèi)退,并沒有看見過任何協(xié)議內(nèi)容,屬于企業(yè)單方面的違規(guī)行為,此前已經(jīng)多次向省郵政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導闡述)要求公開個人“內(nèi)退協(xié)議”“個人申請”書。
二、申請復核1997年法定封定的檔案工資為什么一再降低,法律依據(jù)和執(zhí)行標準?
三、請求省信訪復核徐偉萍社保信息空白原因,請求復核調取徐偉萍的個人社保權益信息清單,責令省、市郵政局補錄20xx年以前退休職工的個人繳費情況信息,依法“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之本人?!苯?jīng)過職工簽名確認。
七、請求復核1995-1997三年繳費工資指數(shù)是根據(jù)什么工資標準計發(fā)的?我們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shù)的計算依據(jù)。并責令公開1995-20xx年行業(yè)工資人均額和個人工資單保留工資、郵政代繳和繳費基數(shù)數(shù)據(jù)信息。
八、要求省信訪領導責令省、市郵政局依據(jù)xxx、勞動部、省政府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郵電部《郵電企業(yè)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暫行辦法》吉勞社函字【20xx】7號文件行業(yè)上年度本企業(yè)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fā)基礎養(yǎng)老金、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過渡養(yǎng)老金。我們申請公布1997-20xx歷年行業(yè)(省郵政業(yè)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和繳費基數(shù))。
簽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
1、請求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復核申請書依據(jù)、事實與理由全文。
2、吉林省、吉林市郵政局書。
3、身份證、(復印件)。
5、吉林市郵政局社保繳費、代繳和省社保繳費比例對比表。
6、個人工資、省、市在崗平均工資、郵政行業(yè)工資與繳費基數(shù)對比表。
7、吉林省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表》。
8、依據(jù)法律條款參照退休審批表說明。
9、個人社保繳費空白信息(二份)。
10、吉林市郵政局欠繳社會保險金信息。
11、政策法律依據(jù)吉政發(fā)【1998】22號吉政發(fā)【20xx】28號《郵電企業(yè)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暫行辦法》吉勞社函字【20xx】7號《關于原郵電行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金計發(fā)中指數(shù)化月平均工資計算問題的復函》等相關法律文件索引(復印件)。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四
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們好!
我就是xxx,擔任x年級二班的xx課程兼生物。一年以來,在校領導的親切關懷下,我不但圓滿完成了我的教學任務,也在工作中得到了一些成績。
思想政治方面:我熱愛祖國,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參加了學校組織的每一次政治學習,并且沒有遲到,早退的現(xiàn)象。我熱愛人民,關心愛護每一位學生,嚴格要求我的每一位學生,雖然我的性格有點急噪,但就是經(jīng)過多年的磨練之后,有了一定的經(jīng)驗,在處理學生的每一件事情時,我都會經(jīng)過冷靜思考,力求找到最好的解決方法,達到最佳的處理效果,爭取讓學生形成一種感覺,那就就是“老師所做的一切都就是為了同學們好”。
業(yè)務能力方面:有一位領導曾在學校的一次領導會議上對我評價時說“我的業(yè)務能力其實就是不輸給任何人的”。就是呀,我認為自己的知識還就是很過關的吧,幾乎碰不到解決不了的知識難題,在教學的各方面也可以做到最好。曾經(jīng)上了幾堂公開課也得到過領導以及老師們的一致好評。但就是隨著多媒體的廣泛應用,如何應用多媒體輔助自己的教學,尤其遇到很差的班級時,我缺乏方法,所以在這個方面還要多學習摸索,力求形成一整套成熟的經(jīng)驗。我熱心幫助同事,相互探討時,做到了相互學習,共同提高,爭取大家都出成績,實現(xiàn)我們所教科目的集體飛躍。
工作出勤方面:我堅持了學校的上下班制度,無遲到,早退現(xiàn)象,沒有曠工,更沒有出現(xiàn)過自己的課不去上的情況。只要我在學校,就充分的利用好時間,偶爾午休還給優(yōu)生輔導,放學時間給差生補習。
工作成績方面:我認為教學不能一味的模式化,老套化。隨著新教材的廣泛應用,出現(xiàn)了很多新編排的教學內(nèi)容,同時也出現(xiàn)大量的創(chuàng)新題型,因此我不但注重和其他老師的探討學習,更注重了自己的鉆研,自費買了很多的教學資料。輔助自己的教學,絕不允許某一個知識馬虎處理,蒙混過關。我的教學隨時注重全面照顧每一位學生,講解任何一個知識點,都做到了心中有數(shù),徹底了解學生的接受能力。我所教學知識的范圍遠遠超出了教材的內(nèi)容,也遠遠超過教研室達標考試的難度,因此我班的學生應付期考試,只要細心就一定可以成功!我認為一個班成績好壞的決定因素就是班風,如果一個班級沒有良好的學習風氣,那么再優(yōu)秀的學生都會被浪費,無論你科任教師多么努力,都出不了成績。
經(jīng)過我不懈的努力,這個學年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我們學校就是一所不錯的中學,優(yōu)秀的老師比較多。但我今年還就是鼓氣勇氣來申報這個優(yōu)秀教師的稱號。主要就是想得到領導和老師們的肯定,增強我在教育生涯這條路上的信心,鼓勵我取得更理想的成績!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我也就是有做得不夠好的地方,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努力克服,爭取把一切做到最好!
申請人: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五
申請事項。
1、請求撤消“明公交認字第00045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請求對該事故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重新作出認定,依據(jù)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認定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認為:“明公交認字()第00045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故系申請人經(jīng)事故路段時未采取有效避讓措施是此次交通事發(fā)生的主要原因與事實不符,劃分責任錯誤,應依法予以撤銷,并認定被申請人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主要是因為xxx的行為造成的。申請人在事故發(fā)生時完全按照行車規(guī)定行駛,在自己的車道內(nèi)按照安全車速正常行進,當申請人在視線內(nèi)看到被申請人時,采取鳴笛、并減速措施,但被申請人在聽到鳴笛后稍停行進又突然竄出,以致被申請人與申請人駕駛的車輛發(fā)生較小摩擦后而倒地的事故。被申請人在聽到鳴笛后稍停行進,可見其已經(jīng)預見申請人駕駛的車輛要通過馬路、且采取了減速避讓措施,但被申請人并沒有采取避免與車體發(fā)生摩擦的措施,即停止行進,而是突然竄出,很明顯,被申請人明知有危險存在,不但不采取措施規(guī)避,反而突然竄出,增加了發(fā)生事故的機率,如果被申請人也和申請人一樣采取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本事故的發(fā)生。因此,本事故的發(fā)生主要是雷六子的行為造成的。
二、該認定書認定申請人經(jīng)事故路段時未采取有效避讓措施與事實不符。本事故發(fā)生時,申請人的行駛車速差較慢,且采取了鳴笛、減速有效避讓措施,發(fā)生摩擦后,被申請人就此倒地,申請人駕駛的車輛與被申請人摩擦處也是只有較小損壞。而認定書認定申請人經(jīng)事故路段時未采取有效避讓措施顯然與事實不符,試想:如果申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被申請人應該已經(jīng)被車輛撞出較遠的距離,怎么可能就在車旁倒地;而且從申請人駕駛的車輛較小損壞程度也恰好印證了申請人采取了有效措施,且撞擊力度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該次交通事故中,申請人在事故發(fā)生時完全按照行車規(guī)定行駛,在自己的車道內(nèi)按照安全車速正常行進,在視野內(nèi)發(fā)現(xiàn)被申請人欲強行橫穿馬路時,也采取了鳴笛、剎車措施。申請人認為申請人已經(jīng)采取了一切可以避免此次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措施,而被申請人在未確認安全后以較快速度強行通過事故路段,使申請人根本無法再采取更有效的避讓措施,才導致本事故的發(fā)生,被申請人在本起事故中應承擔主要責任。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本人特提出申請,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依據(jù)相關案件事實及法律規(guī)定,撤消“明公交認字()第00045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認定被申請人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此呈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六
我來自于農(nóng)村家庭,我的家人都是農(nóng)民。我是農(nóng)民的女兒,同時我也是農(nóng)民的驕傲。我是一個樂觀好強的女孩。年邁的爺爺奶奶曾經(jīng)是家里的幫手,可如今也成了家庭的負擔。父親去年臥病在床數(shù)月后,身體就大不如從前了,再也頂不起家里這根大梁,而母親更是連一份工作都沒有,家中還有個不學無術的弟弟,荒廢學業(yè),成天闖禍,害得全家每天都是提心吊膽的過日子。而我高額的學費早已壓彎了家人的脊梁骨。雖然家庭經(jīng)濟情況不好,但我從來都不曾放棄過,始終相信有努力就會有收獲。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和可以順利的進行下去的學業(yè),也為了將來可以更好的回報父母、感恩社會,我鄭重地向學校遞交申請——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請院、系領導給予審核。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以求有更優(yōu)異的表現(xiàn)!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時間:20**年**月**日
在學習上,我學習刻苦認真,成績也很優(yōu)秀。在今年的綜合素質考評中,成績排在本專業(yè)的第7名。
在思想上,我積極要求進步,一入校就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并按時寫思想?yún)R報,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并參加了我校第34期的黨校學習,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xxx理論、xxx思想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遵守學校、系部以及班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在工作上,我擔任班長一職,我對工作認真負責,曾經(jīng)及時制止我班幾位女生去東莞打工,后經(jīng)證實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詐騙案。我大膽創(chuàng)新,銳志進取,虛心向別人學習,主動幫助其他同學,積極配合老師的工作,還成功申請上輔導員的助理。
在生活上,我自強不息,奮斗不止,勤儉節(jié)約,利用勤工儉學為父母減輕了很多的負擔。如果這次申請上國家勵志獎學金,我會更加的把握機會,為社會、學校、老師、同學和父母做出更大的貢獻。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七
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xx聯(lián)系手機:xxxxxxxxxxx。
被申請人:陳男21歲浙江xx人、
家庭住址:xx縣xx鎮(zhèn)xx村154號。
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x。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消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xx公交認字[20xx]第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17日1時許,申請人駕駛浙xxxxxx號大型臥鋪車,從福建省石獅開往xxx方向,途徑104國道線xx縣xx鎮(zhèn)xxxxx路段,在車輛臨近被申請人大約2米距離時遇被申請人突然自左向右橫穿公路,造成采取無法避及無法預見事故的緊急措施后,仍以致被申請人受傷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請人認為:20xx年1月17日1時許,該起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責任在于被申請人突然加速橫穿公路的行為,被申請人它的違法之處是: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節(jié)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guī)定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上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焙茱@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請人在有意識地在橫穿公路時,是在車輛臨近行人距離約2米時突然加速橫穿公路而導致申請人采取措施來不及,車頭碰撞到被申請人而發(fā)生的事故。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地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發(fā)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請人在本起事故中沒有過錯,并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二款“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應當避讓”。的規(guī)定,因為這條規(guī)定是在車輛車輛可控制的安全區(qū)行駛的情況下適用,而并不適用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的行為。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這是任何人是無法預見的,也是無法避讓和無法克服的,并不是申請人思想麻痹而導致的,所以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給申請人套上這一條法律是錯誤的。
(3)申請人沒有超速行駛,是在規(guī)定的正常的行駛速度,當時發(fā)生事故準確時間是20xx年1月17日1:05:07,這是當時車輛上gps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測出的,當時行駛速度是65.95公里/小時。(附:提供原始當時在xxxx集團信息中心測試的衛(wèi)星定位數(shù)據(jù)庫資料作為證據(jù))。申請人并沒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而事實上車輛正常行駛即速度在65.95公里/小時,車輛可控制非安全區(qū)內(nèi)應大于2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典型交通事故形態(tài)車輛行駛速度技術鑒定》的標準推算:車輛以8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56米,車輛以6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42米,而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2米突然橫穿公路,根據(jù)計算行駛速度65.95公里/小時,(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應是45米,顯然是無法躲避和采取任何措施能避免的。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申請人認為本起事故的過錯完全在于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公路,是具有嚴重的過錯,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沒有過錯,不應當認定為主要責任。這是完全顛倒黑白的事故認定,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本著事實求是,依法公正的執(zhí)法理念,依法撤消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xx公交認字[20xx]第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責任認定。
此致
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林xx。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八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20xx】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現(xiàn)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xx】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重新認定被申請人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申請人不承擔事故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時許,申請人駕駛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貨車由廷水方向往西鄉(xiāng)方向行駛,被申請人李某無證駕駛無牌照輕便兩輪摩托車從西鄉(xiāng)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駛,行至沙廷路和321國道交匯處,因被申請人逆行且操作不當其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與申請人駕駛的桂r100pp號中型自卸貨車后輪發(fā)生擦掛,導致被申請人身體右側與申請人駕駛的貨車右后輪相撞,造成被申請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傷,住院14天,因被申請人的親屬拒絕手術導致被申請人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申請人依法迅速撥打110報告了情況,并及時將被申請人送往西鄉(xiāng)縣沙河鎮(zhèn)醫(yī)院包扎后又送往貴港市人民醫(yī)院治療。
二、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事實存在如下錯誤。
1、申請人駕駛的車輛和被申請人駕駛的車輛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認定為同向而行。
2、被申請人的受傷的部位均是在身體右側,如果是同向行駛,被申請人所受的傷只能在身體左側,不可能在身體右側。
3、申請人是正常駕駛沒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錯誤的認定申請人“過于靠邊占道駕駛”。
4、申請人駕駛的車輛在事故發(fā)生的前五天剛在西鄉(xiāng)縣西鎮(zhèn)汽車修配廠進行了保養(yǎng),其制動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錯誤的認定申請人駕駛的車輛制動性能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
5、被申請人不是行人,而是無牌照兩輪摩托車駕駛員,發(fā)生事故時,被申請人駕駛該車與申請人駕駛的車輛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駛,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違背事實的認定被申請人是“推扶輕便兩輪摩托車”。
6、被申請人是駕車碰撞在申請人駕駛車輛的后輪上,而不是右前輪,是碰傷,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錯誤的認定為右前輪于摩托車后貨架相擦掛,右后輪碾壓致傷。
三、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申請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申請人不負責任的結論屬于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
1、《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guī)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被申請人無證駕駛無牌照的兩輪摩托車,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
2、《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發(fā)生事故時被申請人駕駛摩托車行駛在道路左側,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
綜上,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n大隊作出的【20xx】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對該起事故的事實認定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適用法律錯誤,責任劃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51條之規(guī)定,特申請復核,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馬某。
20xx年五月五日。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九
本人參加了xx大學xx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對初試中以下科目的成績存在疑問,自愿申請對其進行復核并交納100元/科目的費用。
考生姓名:
聯(lián)系電話:。
考生編號:
復核科目代碼及名稱:
交納費用:(元)。
考生本人簽字:
申請日期: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十
以武漢科技大學為例,依據(jù)《武漢科技大學課程考核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成績公布后,學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申請查閱試卷。學生查閱試卷,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填寫《武漢科技大學試卷復查申請表》,經(jīng)學生所在學院同意、報開課單位批準后,由開課單位組織專人復查。
一般成績審查嚴格,復查成功率不高。
查閱試卷原則上只允許查閱上一學期的試卷,查閱時間在每學期的開學初進行,其它時間一般不受理學生的試卷查閱申請。查閱結果應由開課單位通知學生所在學院,由學生所在學院及時告知學生。對確有錯誤的,應由任課教師填寫《武漢科技大學學生成績更正表》,經(jīng)學院教學副院長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予以更正。
成績復查內(nèi)容: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yōu)槿笨嫉某猓?/p>
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3、對勘察設計各專業(yè)和注冊建筑師有關科目采用答題卡作答后對合格人員進行復評的科目,只受理進入復評人員的復查申請。
4、復查試卷的內(nèi)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nèi),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jù)。
5、各省組織評閱的科目,由各省負責成績復查工作。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十一
申請人:
申請事項:請求對*****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做出復核,并對該事故書中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作出同等責任的認定。
申請人在提出本復核之前已認識到交通事故給對方當事人及家屬和本人帶來的嚴重傷害,對受害人的家屬在事故認定書做出之前,按照城鎮(zhèn)戶籍標準給予了充分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害在內(nèi)的賠償共計****萬元人民幣;申請人也深刻認識到離開事故現(xiàn)場,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錯誤性?,F(xiàn)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提出請求和理由:
一、對方當事人的過錯認定不全面,導致未充分減輕申請人的責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權原則。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2條第4款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的,承擔全部責任。****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以下簡稱認定書)中對基本事實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機動車道內(nèi)玩?!?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當事人責任中的陳述是:“受害人在機動車道上通行,未有監(jiān)護人帶領,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條第1款之規(guī)定,。。。。?!倍勒瘴覈兜缆方煌ò踩ā芳啊秾嵤l例》等相關規(guī)定,受害人在機動車道路內(nèi)玩耍和通行分別是兩種不同性質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規(guī)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在車行道內(nèi)坐、臥、停留、嬉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條規(guī)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nèi)行走,第64條第1款規(guī)定,學前兒童以及不能辯認、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責任的人帶領。認定書僅認定了受害人(患有腦癱后遺癥)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條第1款之規(guī)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監(jiān)護人是有過錯的,而忽視和遺漏了受害人行為的種種違法性和由此產(chǎn)生的事故中過錯。
因此,申請人認為對方當事人作為事故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過錯嚴重程度認定不全面,并且未區(qū)分一般過錯與嚴重過錯之間的基本界限是導致未充分減輕申請人的責任對主要原因,也是該認定書對責任劃分不當?shù)闹饕颉?/p>
二、申請人駛離事故現(xiàn)場的行為,不影響在發(fā)生該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與對方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二者之間沒有聯(lián)系。
根據(jù)《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做出事故認定書應當根據(jù)該規(guī)定第45條,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嚴重是確定當事人責任的標準。申請人離開事故現(xiàn)場,是嚴重的過錯,但沒有導致作出事故認定書的公安部門查證交通事故,包括對方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和受害人過錯的相關證據(jù)收集。同時可以印證的是受害人的過錯與申請人離開現(xiàn)場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申請人認為,受害人在機動車道內(nèi)玩耍、通行未有監(jiān)護人帶領,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過錯的嚴重程度與申請人的相當,參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標準(試行)》8.1.4條同為嚴重過錯行為(a類行為),確定雙方為同等責任。
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有誤。依據(jù)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26條,交通警察調查事故現(xiàn)場時應當全面及時收集有關證據(jù),而經(jīng)申請人了解公安機關并未搜集發(fā)生交通事故時的現(xiàn)場監(jiān)控錄像。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車輛在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nèi)未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致使申請人無法及時對鑒定文書******號做出與肇事車輛比對核實,致使從程序上影響了對鑒定文書自收到三日內(nèi)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的權利的行使(《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44條)。對事故車輛的檢驗報告申請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認定書未按規(guī)定程序送達?!督煌ㄊ鹿侍幚沓绦蛞?guī)定》第46條,事故認定書應當分別送達當事人,***號交通事故認定書未送達本人。
綜上,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人依據(jù)客觀事實和相關規(guī)定提出的復核請求予以審查,結合申請人的主動投案自首情節(jié)和受害人之監(jiān)護人向作出事故認定書的機關提出書面請求對申請人的從輕處理的意見,將認定書中的主次責任糾正為同等責任。
申請人:年月日。
司考成績復核申請書篇十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信訪秩序,根據(jù)xxx《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復查(復核),是指信訪人對本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書面處理(復查)意見不服,向原處理(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查(復核),上一級行政機關受理并作出復查(復核)意見的活動。
第三條
信訪事項復查復核(以下簡稱復查復核)工作應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公正、公開,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依法履行復查復核職責的行政機關是復查復核機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復查復核委員會。復查復核的日常工作由本級人民政府相關工作部門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根據(jù)工作需要,指定本部門承擔復查復核日常工作的機構。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其有關工作部門對申請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進行審查。
第六條
各級復查復核機關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領導并支持本機關復查復核機構依法辦理復查復核申請,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配備、充實、調劑專職復查復核工作人員,保證與復查復核工作任務相適應。
第七條
復查復核機構受理復查復核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復查復核所需經(jīng)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jīng)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2
第二章 復查復核范圍
第八條
信訪人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有權處理(復查)的行政機關作出書面處理(復查)意見后,信訪人仍不服,可以申請復查(復核):
第九條
下列事項不屬于申請復查復核的范圍:
第三章 復查復核申請
第十條
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申請復查(復核)的信訪人是申請人,原處理(復查)機關是被申請人。
多人提出同一復查(復核)申請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shù)不得超過5人。
第十一條
申請人可以依法委托1至2名具有代理資格的代理人參加復查復核。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應當向復查復核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等。申請人接觸或者變更委托的,應當書面報告復查復核機構。
第十二條
申請復查(復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4 (四)屬于復查復核的范圍,且屬于接受申請機關的職權范圍。 申請人在復查(復核)申請中提出新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其向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另行提出。
第十三條
申請人申請復查(復核)應當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中應載明下列事項:
(五) 申請的日期。
申請人提出復查(復核)申請時應當提交原處理(復查)意見書、身份證明、相關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材料。
第十四條
申請人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向復查復核機關提出復查復核申請;
5 主管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提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處理意見的,應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申請復查。
申請人提出的復查復核申請,兩個以上行政機關都有權受理的,申請人只能向其中一個提出。
第四章 復查復核受理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或其他部門,應自收
6 到復查復核申請之日起15日內(nèi)移送有權受理的復查復核機構。
第十六條
復查復核機構收到復查復核申請,應當予以登記,并在5日內(nèi)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不補正的,視為申請人放棄復查復核申請。補正申請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復查復核辦理期限。
第十七條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nèi),提出書面答辯,并提交作出處理(復查)意見的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八條
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機關都收到復查或復核申請的,由最先收到申請的行政機關受理;同時收到申請的,由收到申請的行政機關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受理機關。
第十九條
受理后發(fā)現(xiàn)復查復核工作人員與被申請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或申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回避的具體操作程序適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
7
第五章 復查復核辦理 第一節(jié)
審
查
第二十條
復查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
第二十一條
審查的主要內(nèi)容是原處理(復查)意見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政策是否準確、處理是否恰當。
復查復核機構審查時,應當聽取申請人陳述事實和理由,要求被申請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其有關工作部門審查的,有關工作部門應當在收到指定審查函及相關材料后15日內(nèi)審查完畢,并出具加蓋本工作部門印章的復查(復核)建議意見書。
第二節(jié) 調查、勘驗、鑒定、專家論證
第二十三條
復查復核機構辦理復查復核申請時,認為有必要調查、勘驗,或申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證據(jù)申請復查復核機構調查、勘驗的,復查復核機構可以進行調查、勘驗。
第二十四條
復查復核工作人員調查時,可以查閱、復制、調取有關文件和資料,向有關人員進行詢問并制作調查筆錄,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現(xiàn)場調查、勘驗時,復查復核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向被調查單位任何人員出示有關證件表明身份。
8 復查復核工作人員對調查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第二十五條
申請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涉及專業(yè)性問題需要鑒定,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申請鑒定并承擔相關鑒定費用的,復查復核機構可以依法委托具有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
第二十六條
各級復查復核機關可以成立復查復核信訪事項專家論證小組,就重大、復雜、疑難的復查復核信訪事項組織專家審查論證。
第三節(jié)
聽
證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提出聽證申請或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機構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決定聽證。
聽證應當公開舉行,涉及xxx、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聽證主持人應當由復查復核機構負責人指定。聽證的具體操作程序使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和解、調解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可以與被申請人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自行和解。
復查復核機構可以組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進行調解。
原處理(復查)機關可以組織申請人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進行
9 調解。
第三十條
和解或調解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復查復核機關不再作出復查(復核)意見,書面告知申請人信訪程序終結。
和解或調解未能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復查復核機關應當及時作出復查(復核)意見。
第五節(jié)
決
定
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在復查(復核)意見作出前自愿撤回復查(復核)申請的,經(jīng)復查復核機構審查同意,可以撤回。
申請人撤回申請的,信訪程序終結,申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復查(復核)申請。但是,申請人有充分證據(jù)證明撤回復查(復核)申請違背真實意思表達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復查復核機構受理復查(復核)申請后,發(fā)現(xiàn)該申請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受理案件的,決定駁回復查(復核)申請。
復查復核機構受理復查(復核)申請后,發(fā)現(xiàn)原處理(復查)機關受理錯誤的,決定撤消原處理(復查)意見,并駁回復查(復核)申請。
第三十三條
復查復核機關經(jīng)過審查,原處理(復查)意見認定事實清楚、適用依據(jù)正確、程序合法、內(nèi)容適當?shù)?,決定維持。
原處理(復查)意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變更、部分變更;或者撤消、部分撤消并責令重新辦理:
10 (一) 主要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 (二) 適用依據(jù)錯誤的; (三) 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 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五) 明顯不當?shù)摹?/p>
被申請人未作出書面答辯或未提交作出原處理(復查)意見的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處理(復查)意見沒有證據(jù)、依據(jù),決定撤消。
第三十四條
責令重新辦理的,被申請人應該在法定期限內(nèi)重新作出(復查 )意見,且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處理(復查)意見內(nèi)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意見。因違反法定程序被責令重新辦理除外。
第三十五條
復查(復核)意見應當自復查復核機構收到復查(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作出;復查(復核)期間舉行聽證、鑒定、勘察、專家論證、指定審查、和解、調解的,所用時間不計算在內(nèi)。但是,專家認證、指定審查、和解、調解程序單獨適用的時間不得超過15日,合并適用的時間總計不得超過20日。
復查復核機關作出復查(復核)決定,應當制作復查(復核)意見書,并加蓋復查復核機關印章或復查復核專用章。
復查(復核)意見書應當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原處理(復查)情況、復查復核機關查明的事實、作出復查(復核)
11 意見的法律政策依據(jù)和理由、復查(復核)意見。復查意見書應告知申請人復核的權利,復核意見書應告知申請人復核意見為信訪終結意見。
信訪人對依法終結的信訪事項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訴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第六節(jié)
送達、歸檔
第三十六條
復查復核機構可以采取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委托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向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送達復查(復核)意見書等有關文書。
送達的具體操作程序參照《xxx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復查復核機構應當將信訪事項終結意見報上一級復查復核機關備案,同時抄送同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并錄入全國信訪信息系統(tǒng)。
第三十七條
復查(復核)有關文書資料應及時整理、裝卷、歸檔,裝卷順序為:復查(復核)意見書,呈審單,受理審批表,協(xié)調會議記錄、聽證記錄、調查筆錄、電話筆錄等工作記錄,指定審查函,復查(復核)建議意見書,復查(復核)申請表、申請書,原處理(復查)意見書,雙方提供的證據(jù)材料及其他資料,送達回證。
12
第六章 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三十八條
復查復核機關應當加強對其復查復核機構履行復查復核職責的監(jiān)督。
復查復核機構在復查復核機關的領導下,按照職責權限對下級復查復核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和組織業(yè)務培訓。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所屬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復查復核工作的監(jiān)督,建立健全復查復核工作責任制,將復查復核工作納入本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范圍。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行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處理(復查)意見被上級撤消后拒不改正的; (三)拒不執(zhí)行上級復查(復核)意見的; (四)未按規(guī)定作出復查(復核)建議意見書的。
第四十一條
信訪人對已終結的信訪事項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
13 理由重復或者越級信訪的,有關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信訪人進行勸阻和批評教育;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開展復查復核工作,適用本辦法。其他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復查復核工作,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y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yè)單位作出的處理意見不服的,向其有權處理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申請復查。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日”指工作日,“以上”“以內(nèi)”包括
14 本數(shù)。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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