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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抵押借款合同(優(yōu)質2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2 11:17:43 頁碼:8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優(yōu)質20篇)
2023-11-12 11:17:43    小編:zdfb

合同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共利益。起草合同時,可以參考類似合同的范文和樣本,但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修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供參考。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一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_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_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_詳見后附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1.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止。

2.雙方責任。

1)甲方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

2)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的歸還:_________________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

4)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5)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6)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fā)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7)乙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3.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4.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zhí)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zhí)一份。如本合同發(fā)生爭執(zhí)或糾紛,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郵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年__月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yè)執(zhí)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三

甲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fā)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

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萬元。

第五條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xù),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xù)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xù)。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fā)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yè)、停業(yè)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疲膊坏靡栽摍C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xù)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yǎng)義務。

第九條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xù)、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yè)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fā)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或抵押機動車發(fā)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騼?yōu)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

(3)在發(fā)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虿扇∑渌a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xù)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xù)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zhí)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xù)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zhí)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zhí)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為前提條件。

5、如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市區(qū)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xù),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

押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fā)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四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1、甲方向__________銀行(請將具體銀行名稱寫清楚)(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申請購車貸款購買貨車從事經營,并委托乙方為其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同意為甲方汽車貸款提供保證擔保服務。

2、甲方以其購買的該車輛為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

3、甲方購車后將車掛靠于丙方經營(即甲方為實際車主,丙方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名義車主)。

現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及相關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于年月日在處購買汽車一輛。

車輛型號:車牌號:發(fā)動機號: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個人汽車貸款,請求乙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該車系由甲方家庭財產購買并掛靠于丙方且抵押給貸款銀行。

第二條乙方依據甲方的申請為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

第三條經雙方協商,甲方應當于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貸款擔保金額的10%作為擔保服務費;甲方不得以提前歸還貸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還擔保服務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及資信情況,經乙方調查核實并確認真實有效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為其按揭購車向貸款銀行提供保證擔保。

2、甲方提前還清銀行借款本息時,有權要求乙方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xù)。

3、甲方應當于該車在公安局辦理登記后在貸款銀行順位后為乙方辦理抵押擔保登記,于此情形丙方承擔協助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信資料。

2、甲方應按照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中約定條款,全面按期履行其還本付息等義務;如未按期還款付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甲方和丙方應交出車輛,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在乙方提供擔保期間,如乙方調查核實發(fā)現甲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和乙方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并放棄抗辯權,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在貸款擔保期間內,應善意使用車輛并盡到善良管理人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丙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由其處置。

6、甲方在貸款擔保期間內,應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交強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和機動車財產保險,如甲方未按本條規(guī)定履行,則視為甲方放棄繼續(xù)履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凡因機動車輛發(fā)生保險索賠事項,甲方均應委托乙方辦理索賠。

7、車輛在還款期內使用時出現質量問題和產品存在缺陷時,應由甲方向汽車經銷商及生產廠商進行索賠及處理,甲方不得以此作為拖欠銀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內,應嚴格遵守車輛使用性質和維修保養(yǎng)的規(guī)定,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車輛結構、車身顏色等。否則,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擔,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因該車被損毀、滅失或者征用的,甲方應當將相應的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用于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將其提存。

10、甲方應對其汽車貸款負有完全的償還義務,此義務不因抵押物的滅失而消失;如抵押物滅失,甲方應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全額償還汽車貸款。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擁有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信證明、相關個人資料和資信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或委托專業(yè)調查機構、律師進行資信調查的權利。

2、在資信調查結束后,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資信情況,有權選擇擔保或不予擔保。

3、在有效擔保期限內,乙方對甲方的資信情況有知情權,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提供虛假資料,騙取乙方擔保,乙方有權終止擔保合同,無條件追回甲方所購車輛,并進行處置后歸還銀行貸款余額,不足部分繼續(xù)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4、甲方未按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月供款的,甲方承諾無條件將車輛交由乙方處置并放棄抗辯權。乙方有權依據銀行的授權,代為行使抵押權人的權利,對車輛進行處置,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在貸款期間,應在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續(xù)期保險,并由乙方為甲方辦理保險索賠的相關事項。

6、因甲方違反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借款合同》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乙方向銀行承擔保證但保責任的,乙方有權在向銀行承擔責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償;此時,甲方應當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全額償還。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的申請下,根據甲方的資信情況為甲方提供擔保。

2、乙方在資信調查過程中,依法對甲方相關個人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六條丙方作為汽車掛靠第三方,對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1、丙方應做好該車輛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監(jiān)控工作。

2、當乙方要求處置車輛時,丙方應交出該車,并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置該車。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相應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乙方向銀行提供擔??傤~的10%計算。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支付。

二、守約方除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其違約所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以及為實現權利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三、甲方違約,造成乙方需變賣或拍賣其車輛,車輛的變賣、拍賣款應首先支付銀行貸款本息以及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對不足部分,甲方仍應承擔清償責任,乙方對甲方具有追索權。

第八條因雙方爭議而發(fā)生的訴訟,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后后生效。

甲方(簽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簽字按手模):

身份證號:

乙方:

丙方: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五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9、還款之日起____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抵押物價格約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六

甲方:

住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

發(fā)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zhí)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xù),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xù):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七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與________銀行(簡稱“銀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此證: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guī)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yè)日”:指位于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yè)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業(yè)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銀行”:指位于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fā)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4.1的規(guī)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________個月后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yè)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yè)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規(guī)定,或另有規(guī)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fā)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guī)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銀行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guī)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guī)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guī)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yè)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guī)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00a.m.,________同業(yè)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2.5)的規(guī)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iii)分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規(guī)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guī)定確定時,(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________同業(yè)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guī)定的利息,即從________同業(yè)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yè)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要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款的規(guī)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guī)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________同業(yè)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guī)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guī)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_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國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業(yè)。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________國以外的業(yè)務。

第三條信用證。

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guī)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yè)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第一個營業(yè)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yè)日。

4.2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guī)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guī)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為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fā)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稅務。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金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________同業(yè)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guī)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fā)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谟摄y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guī)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并發(fā)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xù)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yè)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yè)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取得此類資格。

5.2能力和權利。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利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zhí)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guī)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及其附屬條款的執(zhí)行和送達,以及上述票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反,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反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guī)定。

5.6財務報表。

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yè)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yè)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guī),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登記稅,依據__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yè)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zhí)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guī)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發(fā)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孳息、儲備金(________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guī)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八

借款質押方:

借款質押權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估價額度,并授予借款額度。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質押物的所有權,并存放入乙方質押物倉庫,實時監(jiān)控,在甲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甲方質押物的一切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動。

4.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質押物明細。

質押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上交的質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清還借款本息后,將質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上規(guī)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保證在質押期間質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質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在借款期間,對質押物的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負責。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隱瞞質押物狀況,如違反此條例的情節(jié),甲方應對衍生后果負全部責任。

5.準時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現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可以按照質押物性質,對質押物進行變現處理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質押物詳情,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相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質押物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相關費用均有甲方負責。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七條:附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九

所謂共同抵押,又稱聚合抵押、總抵押,是指抵押人在數項財產上設定數個抵押權來擔保同一債權的抵押權。共同抵押,為近代各國民法廣泛采用。例如,德國民法典第1132條、瑞士民法典第798條、第816條和第833條,日本民法典第392條、第393條,以及我國臺灣民法第875條等,均有共同抵押的規(guī)定。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在抵押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或第三人為抵押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抵押權人,用作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了幾類財產可以抵押。從這一規(guī)定可以看出,法律允許借款人將自己所有或支配的單項或數項財產,因為貸款需要一并抵押給貸款人。共同抵押一般是指以數個財產作為抵押來共同擔保同一貸款,即在數個財產上為同一貸款設定一個抵押權。其主要特點是作為抵押物的數個財產是各自獨立的。在司法實踐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數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權利)作抵押物為同一貸款作擔保時,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各個財產所擔保的金額,也可以約定數個財產擔保的總金額。如在合同中約定了各個財產分別擔保的金額,在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人可就各個財產分別行使抵押權;如在合同中約定數個財產擔保的總額,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則可對債務人數項已抵押財產共同行使抵押權。筆者認為,在借款人用數個財產辦理共同抵押時,為了保護貸款人的利益,也為了結案后便于執(zhí)行,一般不宜在同一借款合同中分別約定單個財產的擔保金額。即使有此約定,在執(zhí)行時也可以協商變更,以達到執(zhí)行的經濟性和效率性。

擔保法第三十五條對重復抵押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首先,重復抵押是指以同一財產或同一財產價值分別向兩個以上債權人進行抵押的行為;其次,重復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累計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從司法實踐來看,有時是以同一抵押物向同一債權人作數次抵押;有時是以同一抵押物向不同債權人分別抵押。筆者認為,貸款人在辦理重復抵押手續(xù)時,必須事先委托當地的評估部門對該抵押物進行評估,改變以往派員走馬觀花,用大概估計為憑證的作法,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借款人(債務人)濫用重復抵押權,損害貸款人(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有利于結案時便于執(zhí)行,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二、借款合同中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效力的認定。

在借款合同中,當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作為抵押人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依照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以該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從這一規(guī)定可以看出,法律允許債權人依法處置抵押物來抵頂貸款。其主要特點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是可以依法處置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在借款合同中,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問題,那就是借款合同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的,當貸款期限屆滿二年以上,有的案件期限屆滿甚至十年、八年的,債權人一直都沒有向提供抵押的第三人催收,而只是向債務人催收,類似這樣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依法裁判債務人或第三人負連帶清償責任。筆者認為,借款合同中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的問題,其實也是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既然是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也得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對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的有關規(guī)定,那就是當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以上(不包含二年)。債權人不向第三人催收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債權人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即在貸款期限屆滿后的二年以上債權人不向第三人催收,第三人所提供的抵押擔保不能無限期的繼續(xù)生效。

三、抵押物的登記效力及幾種財產登記的法律要求。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抵押合同應是要件合同。關于抵押物登記的效力,從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看,我國擔保法對特定的抵押財產采取登記要件主義,而對其他抵押登記則采取自愿登記對抗主義。所謂登記要件主義,即以登記抵押物為財產變動的要件,非經登記,不但不能對抗第三人,而且在當事人之間也不發(fā)生效力。所謂自愿登記對抗主義,是由當事人自愿決定對抵押物是否辦理登記手續(xù),但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如辦理了登記手續(xù),則可以使抵押權產生公信力以對抗第三人。

在辦理財產抵押時,除需辦理登記外,還必須注意審查財產的合法性及不同財產抵押的特殊要求,才能保證財產抵押的效力。

(一)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我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了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共有三種形式:一是以出讓方式取得;二是以轉讓方式取得;三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因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不同,要求也有所不同。擔保法對土地使用權可抵押的范圍也作了具體規(guī)定。如該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作抵押財產?!钡谌鶙l規(guī)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鄙鲜鲆?guī)定體現了房、地一同抵押的原則,其目的是保證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的統一,避免因當事人各方同時行使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而帶來的沖突。在司法實踐中對此原則應充分理解,才能解決房、地分別抵押所帶來的困惑。

(二)最高額抵押擔保。擔保法第十四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最高額抵押擔保是指債權人與擔保人在協議中約定,就債務人在一定期間內連續(xù)發(fā)生的債務確定一個最高限額,由擔保人在此限額內以抵押給債權人的財產對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的擔保。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是在一定期間內不斷發(fā)生的債權;2、它是為將來所發(fā)生的債權提供擔保,這是與一般擔保的區(qū)別;3、抵押擔保的總金額是預先確定的,擔保的限額是債權連續(xù)發(fā)生的累計金額,而不是指數次發(fā)生的各債權中的最高額;4、最高額擔保所擔保的主合同具有特定性,它主要適用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因經常性,同類性質的業(yè)務往來而多次發(fā)生的債務,通常表現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在一定時期內多次向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證主債權的安全和減少保證人的風險,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必須充分注意到最高額抵押擔保時間長、風險大的特點,嚴格規(guī)范最高保證的應用。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擔保,不能以最高額擔保予以保護。由于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的履行期較長,因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訴訟時效應以當事人約定的清償期屆滿后為起點推后二年,沒有約定清償期的,從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屆滿之日起算,未約定存續(xù)期間的,從結算終結時間起算,而不是從每筆債權發(fā)生的時間起算,從而客觀合理地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房地產抵押的有關問題。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貸款方提供履行還款之義務的擔保,而向貸款人借出款項的行為。在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法律關系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不動產物權的評估值作為抵押,向貸款人借出相應金額的款項。一旦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不能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即可依法將已抵押的房地產進行拍賣、變賣等處理,并以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房地產抵押形式多樣,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也較為復雜。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合同效力的認定尤為關鍵。筆者認為,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房地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才能生效。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登記既是抵押條款的生效條件,也是抵押成立的要件。2、抵押人提供抵押的房地產,必須是可以用于抵押的房地產。諸如單獨以劃撥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鄉(xiāng)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已承包除外)及其它共有財產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即進行抵押的行為均屬無效行為。3、房地產抵押具有同一性。4、抵押人必須是有權行使該項權利之人,通常僅限于房地產的所有者或權利受讓者。在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和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權人對抵押人能否行使此項權利應進行認真的調查和審查。對共同財產的抵押,應有各方的合意,非產權人作為抵押應有書面授權委托書或權利受讓證明,以防止房地產的代管人及其他形式的非法占有人利用可乘之機騙取貸款。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有關問題。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guī)定: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抵押物登記的部門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可見,當事人以上述交通工具抵押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抵押物登記。在審理這類案件時,筆者認為,應注意以下幾點:1、抵押生效不以當事人達成合意為標志。就車輛抵押來說,雙方所簽訂的抵押合同實際上是一種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雙方未按有關規(guī)定辦妥登記手續(xù)前,抵押條款未生效。2、抵押合同是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而抵押登記是為保護第三人利益的,未經登記,雙方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3、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guī)定清償:抵押已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的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在司法實踐中船舶、車輛的掛靠現象是常見的。在掛靠法律關系中,經營者本人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掛靠人)。掛靠人對外以被掛靠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經常出現掛靠人未通知被掛靠人,或被掛靠人未通知掛靠人,即將掛靠財產進行抵押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究竟誰有權以掛靠船舶設置抵押權?筆者認為,就抵押權人來說,對掛靠人與被掛靠人的關系往往是不清楚的。在這種情況下,掛靠人與被掛靠人就掛靠財產所為的抵押行為,顯然可能損害對方的利益,但抵押權人(第三人)接受抵押,并給付價款(履行了義務),根據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過借責任原則,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的內部關系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這種抵押行為應認定有效。掛靠人或被掛靠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應分別向被掛靠人或掛靠人請求賠償。但有證據證明第三人與掛靠人或被掛靠人惡意串通,企圖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除外。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

借款人: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日實物抵押借款合同甲方:債務人(借款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乙方:債權人(貸款人):姓名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調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

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利息計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_______,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____日,貸款清償時還清所有利息;如借款人逾期,根據逾期天數按借款金額每日加收萬分之四十的違約金。

第二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變動和貸款的使用情況。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利息,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3、按本合同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4、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5、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債務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四條:提前收回貸款如出現下列因素影響貸款債權實現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歸還貸款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債務繼承人;

3、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其抵押毀壞喪失或抵押人違反抵押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借款抵押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品。

第六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_______當事人各持一份,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一

抵押權人:

抵押人:

為確保河池市銘興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王乾鋼(以下稱抵押人)之間的《反擔保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園的游樂園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由于本次貸款主體為河池市金城江區(qū)翰林城東幼兒園,企業(yè)性質為民辦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證處無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記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以華信評估公司開出的評估報告為準。

抵押期限為:壹年,自年2月27日起,至2月27日止。

第四條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臵。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三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十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xù)。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fā)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并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

申請書。

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公證書。

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若發(fā)生爭議:

1.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所謂共同抵押,又稱聚合抵押、總抵押,是指抵押人在數項財產上設定數個抵押權來擔保同一債權的抵押權。共同抵押,為近代各國民法廣泛采用。例如,德國民法典第1132條、瑞士民法典第798條、第816條和第833條,日本民法典第392條、第393條,以及我國臺灣民法第875條等,均有共同抵押的規(guī)定。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在抵押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或第三人為抵押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抵押權人,用作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了幾類財產可以抵押。從這一規(guī)定可以看出,法律允許借款人將自己所有或支配的單項或數項財產,因為貸款需要一并抵押給貸款人。共同抵押一般是指以數個財產作為抵押來共同擔保同一貸款,即在數個財產上為同一貸款設定一個抵押權。其主要特點是作為抵押物的數個財產是各自獨立的。在司法實踐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數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權利)作抵押物為同一貸款作擔保時,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各個財產所擔保的金額,也可以約定數個財產擔保的總金額。如在合同中約定了各個財產分別擔保的金額,在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人可就各個財產分別行使抵押權;如在合同中約定數個財產擔保的總額,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則可對債務人數項已抵押財產共同行使抵押權。筆者認為,在借款人用數個財產辦理共同抵押時,為了保護貸款人的利益,也為了結案后便于執(zhí)行,一般不宜在同一借款合同中分別約定單個財產的擔保金額。即使有此約定,在執(zhí)行時也可以協商變更,以達到執(zhí)行的經濟性和效率性。

擔保法第三十五條對重復抵押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首先,重復抵押是指以同一財產或同一財產價值分別向兩個以上債權人進行抵押的行為;其次,重復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累計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從司法實踐來看,有時是以同一抵押物向同一債權人作數次抵押;有時是以同一抵押物向不同債權人分別抵押。筆者認為,貸款人在辦理重復抵押手續(xù)時,必須事先委托當地的評估部門對該抵押物進行評估,改變以往派員走馬觀花,用大概估計為憑證的作法,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借款人(債務人)濫用重復抵押權,損害貸款人(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有利于結案時便于執(zhí)行,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在借款合同中,當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作為抵押人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依照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以該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從這一規(guī)定可以看出,法律允許債權人依法處置抵押物來抵頂貸款。其主要特點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是可以依法處置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在借款合同中,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問題,那就是借款合同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的,當貸款期限屆滿二年以上,有的案件期限屆滿甚至十年、八年的,債權人一直都沒有向提供抵押的第三人催收,而只是向債務人催收,類似這樣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依法裁判債務人或第三人負連帶清償責任。筆者認為,借款合同中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的問題,其實也是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既然是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也得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對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的有關規(guī)定,那就是當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以上(不包含二年)。債權人不向第三人催收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債權人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即在貸款期限屆滿后的二年以上債權人不向第三人催收,第三人所提供的抵押擔保不能無限期的繼續(xù)生效。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抵押合同應是要件合同。關于抵押物登記的效力,從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看,我國擔保法對特定的抵押財產采取登記要件主義,而對其他抵押登記則采取自愿登記對抗主義。所謂登記要件主義,即以登記抵押物為財產變動的要件,非經登記,不但不能對抗第三人,而且在當事人之間也不發(fā)生效力。所謂自愿登記對抗主義,是由當事人自愿決定對抵押物是否辦理登記手續(xù),但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如辦理了登記手續(xù),則可以使抵押權產生公信力以對抗第三人。

在辦理財產抵押時,除需辦理登記外,還必須注意審查財產的合法性及不同財產抵押的特殊要求,才能保證財產抵押的效力。

(一)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我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了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共有三種形式:一是以出讓方式取得;二是以轉讓方式取得;三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因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不同,要求也有所不同。擔保法對土地使用權可抵押的范圍也作了具體規(guī)定。如該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作抵押財產?!钡谌鶙l規(guī)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上述規(guī)定體現了房、地一同抵押的原則,其目的是保證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的統一,避免因當事人各方同時行使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而帶來的沖突。在司法實踐中對此原則應充分理解,才能解決房、地分別抵押所帶來的困惑。

(二)最高額抵押擔保。擔保法第十四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最高額抵押擔保是指債權人與擔保人在協議中約定,就債務人在一定期間內連續(xù)發(fā)生的債務確定一個最高限額,由擔保人在此限額內以抵押給債權人的財產對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的擔保。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是在一定期間內不斷發(fā)生的債權;2、它是為將來所發(fā)生的債權提供擔保,這是與一般擔保的區(qū)別;3、抵押擔保的總金額是預先確定的,擔保的限額是債權連續(xù)發(fā)生的累計金額,而不是指數次發(fā)生的各債權中的最高額;4、最高額擔保所擔保的主合同具有特定性,它主要適用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因經常性,同類性質的業(yè)務往來而多次發(fā)生的債務,通常表現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在一定時期內多次向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證主債權的安全和減少保證人的風險,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必須充分注意到最高額抵押擔保時間長、風險大的特點,嚴格規(guī)范最高保證的應用。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擔保,不能以最高額擔保予以保護。由于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的履行期較長,因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訴訟時效應以當事人約定的清償期屆滿后為起點推后二年,沒有約定清償期的,從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屆滿之日起算,未約定存續(xù)期間的,從結算終結時間起算,而不是從每筆債權發(fā)生的時間起算,從而客觀合理地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房地產抵押的有關問題。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貸款方提供履行還款之義務的擔保,而向貸款人借出款項的行為。在房地產抵押貸款合同法律關系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不動產物權的評估值作為抵押,向貸款人借出相應金額的款項。一旦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不能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即可依法將已抵押的房地產進行拍賣、變賣等處理,并以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房地產抵押形式多樣,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也較為復雜。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合同效力的認定尤為關鍵。筆者認為,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房地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才能生效。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登記既是抵押條款的生效條件,也是抵押成立的要件。2、抵押人提供抵押的房地產,必須是可以用于抵押的房地產。諸如單獨以劃撥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鄉(xiāng)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已承包除外)及其它共有財產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即進行抵押的行為均屬無效行為。3、房地產抵押具有同一性。4、抵押人必須是有權行使該項權利之人,通常僅限于房地產的所有者或權利受讓者。在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和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權人對抵押人能否行使此項權利應進行認真的調查和審查。對共同財產的抵押,應有各方的合意,非產權人作為抵押應有書面授權。

委托書。

或權利受讓證明,以防止房地產的代管人及其他形式的非法占有人利用可乘之機騙取貸款。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有關問題。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钡谒氖l第四項規(guī)定: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抵押物登記的部門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梢?,當事人以上述交通工具抵押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抵押物登記。在審理這類案件時,筆者認為,應注意以下幾點:1、抵押生效不以當事人達成合意為標志。就車輛抵押來說,雙方所簽訂的抵押合同實際上是一種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雙方未按有關規(guī)定辦妥登記手續(xù)前,抵押條款未生效。2、抵押合同是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而抵押登記是為保護第三人利益的,未經登記,雙方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3、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guī)定清償:抵押已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的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在司法實踐中船舶、車輛的掛靠現象是常見的。在掛靠法律關系中,經營者本人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掛靠人)。掛靠人對外以被掛靠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經常出現掛靠人未通知被掛靠人,或被掛靠人未通知掛靠人,即將掛靠財產進行抵押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究竟誰有權以掛靠船舶設置抵押權?筆者認為,就抵押權人來說,對掛靠人與被掛靠人的關系往往是不清楚的。在這種情況下,掛靠人與被掛靠人就掛靠財產所為的抵押行為,顯然可能損害對方的利益,但抵押權人(第三人)接受抵押,并給付價款(履行了義務),根據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過借責任原則,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的內部關系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這種抵押行為應認定有效。掛靠人或被掛靠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應分別向被掛靠人或掛靠人請求賠償。但有證據證明第三人與掛靠人或被掛靠人惡意串通,企圖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除外。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三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一)。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二)。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三)。

抵押權人:

通訊地址:

電話:

抵押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借款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借方出具借條一份,為確保借款方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以下簡稱:抵押人)愿意以其在xx公司購買的機器設備向出借方作抵押。出借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元(大寫:),用于本次抵押的擔保額為元(大寫:)。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為調查抵押物下落或狀況而支付的調查費、運輸費、必要的維修和改良費用等賣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抵押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fā)現抵押人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債務。

5.抵押期間,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債務。

第五條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的全部情形。

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責任。

4.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可以直接和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實現抵押權。在提出請求以及執(zhí)行各階段的法律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除本合同約定之抵押擔保外,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還設定有其他擔保的,無論其他擔保是人或物的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利首先依據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抵押權人:

抵押人:

為確保____市銘興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王(以下稱抵押人)之間的《反擔保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公園的游樂園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由于本次貸款主體為____市____區(qū)翰林城東幼兒園,企業(yè)性質為民辦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證處無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記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以華xx公司開出的評估報告為準。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2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臵。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xù)。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fā)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并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五)。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與________(簡稱)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此證:

鑒于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guī)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yè)日:指位于________開始正常業(yè)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業(yè)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指位于________的信貸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

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__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fā)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

4.1的規(guī)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____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________個月后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____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____日不是營業(yè)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yè)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

2.4、

2.6和。

2.7中的規(guī)定,或另有規(guī)定的利率。

2.1款規(guī)定由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

第六條中規(guī)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如果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guī)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00a..,________同業(yè)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

2.

5)的規(guī)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guī)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

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

4.7款的規(guī)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2.5個百分點(。

2.5%)。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guī)定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guī)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________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確定用途)。

(

b)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_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國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業(yè)。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________國以外的業(yè)務。

第三條信用證。

信用證。

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

第一個營業(yè)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____日和下一個營業(yè)日。

4.2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guī)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guī)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后,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補償。

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fā)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稅務。

(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

b)借款人將保護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金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或________同業(yè)xx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法律變更。

(1)承諾;或。

(2)發(fā)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谟上蚪杩钊俗鞒龅挠嘘P此變更的通知,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規(guī)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為使加入本協議并發(fā)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xù)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yè)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yè)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取得此類資格。

5.2能力和權利。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利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zhí)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guī)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及其附屬條款的執(zhí)行和送達,以及上述票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反,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反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guī)定。

5.6財務報表。

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yè)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yè)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guī),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登記稅,依據__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yè)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zhí)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_,依本協議第。

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guī)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發(fā)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__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孳息、儲備金(________依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guī)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四

貸款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碼:

電話:

貸款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碼:

電話: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xx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xx(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xx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xx個月,即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xx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ǜ髌谫J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xx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xx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制造廠家:

3.型號:

4.件數:

5.單件:

6.置放地點: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xx,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xx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xx%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xx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本合同自公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若發(fā)生爭議:

1.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xx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章)。

代表人:

銀行及帳號:

乙方:(章)。

代表人:

銀行及帳號: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五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授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zhí)行。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個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級金額變動),首期還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生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fā)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六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七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絕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峻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____年__月__日訂立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甲方:乙方:日期: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八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

申請書。

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p>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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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當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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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九

本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_________。

2、不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借款期限內利率為,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天數結算。

5、借款的交接:全部借款由當事人辦理完一切手續(xù)當日,憑借據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乙方義務。

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在甲方到期還清債務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明文件交還甲方,合同終止。

甲方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乙方的監(jiān)督。

3、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真實性、合法性。如甲方變更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三條保證約定。

1、丙方對上述所列條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應于十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2、丙方所保證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4、保證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保證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財務信用擔保。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合同期內未如約還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擔全部債務,丙方自愿無條件承擔永久保證義務,直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為止。

6、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開始至終止前,乙方可自行將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一切權利向任意其他方轉讓,其他方受讓后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權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保證人應在原保證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償還利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違約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違約金,同時按所欠款額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罰息,原定利息照常計收。

3、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本息、違約金、訴訟費、強行執(zhí)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房屋所有權過戶費、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費、過渡安置費及其它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其它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它相關事項。

2、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為甲方按時還本付息的依據應該為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還本還息的收據。乙方認為甲方違約時,根據甲方及保證方留下的有效聯系方式與其聯系,甲方應及時提供還本付息的依據,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履約憑證或是連續(xù)_________個工作日聯系不上甲方的視為甲方違約事實存在。由甲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4、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自愿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訴訟機關及訴訟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第七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中介服務費、公證費、執(zhí)行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條款意義確定。

本合同在當事人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由當事人簽章生效,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抵押借款合同篇二十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xù)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甲方:身份正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fā)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范圍包括:《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zhí)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xù),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xù):由乙方保存。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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