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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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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通用15篇)
2023-11-11 09:20:48    小編:zxfb

總結是我們對自己的成長和進步進行梳理的重要步驟。如何參與政治并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呢?總結是一個總結錯失的機會、總結倒霉的經歷、總結失敗的原因的過程。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一

為了確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防止相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絕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長崗中心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資格,視其情節(jié)輕重扣減期末綜合考核獎金,觸及法律的依法處置。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和配班教師班主任為具體負責人。對未按照《長崗中心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規(guī)定履行職責,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責任人,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有關人員相應處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fā)現學生有異?,F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訪工作。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學校德育處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校總務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門窗、標志牌和其他財產,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對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負責人和代表,應當代表學校對所有集體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其所帶來的行為后果負法定責任。當學校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學校方面引起時,校長要代表學校承擔主要的法律責任。對學校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校長自己若負有直接責任,校長則必須承擔法律規(guī)定的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處罰。在事故中校長本人有失職甚至瀆職行為時,還要由其個人負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責任。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最主要的領導責任。在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二

一、成立安全事故責任評議小組,成員如下:。

xxx:法人代表(第一責任人)。

xxx:園長(直接責任人)。

xxx:財務后勤。

xxx:教學主任、聘用教師代表。

1、按責論罰;

2、以警示、教育為主;

3、主管部門負責人員管理責任,連帶追究;

4、追究時限不超過一學年;

5、追究程序透明、公正、不挾私報復;

6、容許被追究人辯解。

1、事故發(fā)生后,責任評議小組成員從多角度了解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受損程度;

2、評議小組根據了解的情況討論分析事故責任的劃分,并得出初步的追究方案;

3、將評議情況面告責任人,聽取責任人的解釋,根據實際情況復議追究方案;

5、一般事故一周內處理,重大事故二周內處理,特大事故一月內處理;

6、追究結果實行存檔、公示、上報制度。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三

為了加大教育執(zhí)法力度,推進依法治園,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托,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工作,法規(guī)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zhí)行或拖延執(zhí)行,不及時匯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tài)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布置關于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guī)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范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guī)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匯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tài)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tài)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準,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十。

一、食堂、飲水不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煙、隨地丟煙頭造成事故的。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四

為了確保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幼兒飲食、飲水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制訂本制度。

1、幼兒在飯前、或吃點心前須用流水洗手,并固定使用自己的毛巾、口杯;

2、食堂和幼兒點心庫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每天一小掃,并用水沖洗,定期消毒;

4、嚴格實行生熟分開,嚴格消毒制度;

6、幼兒點心庫及食堂要嚴格做好防蚊、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無污;

7、幼兒餐前或點心前要擦洗桌子,工作人員要著工作服,并由專人發(fā)放幼兒飯菜或點心。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五

1、進入活動室,必須脫鞋放在鞋柜里,家長所帶物品,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亂放。

2、地面保持清潔衛(wèi)生,做到三無,無灰塵,無紙屑,無果皮。不得在親子室吃東西。

3、家長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活動,非本窒活動的家長和孩子不得干擾本室的.活動。

4、愛護活動室內一切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每次活動后,老師進行檢查,包括玩具的擺放,歸類整理。

6、節(jié)約用電,隨手關門。

7、活動后將電源插頭拔下來,以確保安全。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六

在生活中,每天街頭路面都有家長用電動車或者三輪車載著一個或兩個年幼的孩子匆匆趕往學校;帶著孩子的電動車闖紅燈通行或者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把孩子送上嚴重超員的接送車去上學;駕駛機動車載著孩子隨意停車、調頭、逆行、不按規(guī)定車輛行駛;車輛隨意停在路中間接送孩子,個別孩子隨意橫穿馬路,攀越隔離護欄,一輛輛汽車從孩子身旁駛過……等交通違法現象。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時的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中小學生、幼兒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全力維護校園周邊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一同筑起保護中小學生出行的安全屏障,我校現與每一位學生和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及老師的交通安全責任:

1、加強安全教育。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全年教學計劃,認真開展好每月交通安全主題班會,教育學生從小養(yǎng)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良好行為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將交通安全理念傳播到千家萬戶、輻射到全社會。

2、加強安全提示。要在放學出校前,及時提示中小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為,遇有雨雪、大風、降溫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提醒學生及其家長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和路線,確保出行安全。

3、加強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上下學出行方式,建立學生出行臺賬,協(xié)助公安交警做好學生上下學期間的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fā)現并教育糾正學生及家長存在的各類交通不文明行為,積極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家長的交通安全責任:

3、做好安全表率。家長要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做好孩子的表率,積極踐行“七大交通文明行為”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堅決抵制“七類違法行為”。接送孩子時車輛要在學校周邊道路上設置的“接送學生車輛臨時停放區(qū)域”內有序停放,即停即走,嚴禁在太行東西街、英雄路等市區(qū)主干道路上違法停車。

三、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責任:

3、安全乘車。乘坐車輛時,待車輛停穩(wěn)后再上下車,乘坐公共汽車必須在站臺內依次候車,先下后上,在車輛行駛中不將身體伸出窗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乘坐超員、報廢、拼裝車輛、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及非法營運車輛。

學校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年月日學生簽字:年月日。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七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衛(wèi)生管理工作,提高幼兒的健康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和《濱??h幼兒園章程》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1。經常清掃,保持廚房的清潔。

2。廚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洗刷干凈,做到生熟分開,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蠅設施。

3。預防食物中毒及腸道傳染病的發(fā)生。不買、不加工腐爛變質食物,買來的熟食要加熱處理后再吃。

4。搞好兒童進食衛(wèi)生,飯前工作人員及幼兒都要用肥皂、流水洗手,飯桌要用“84”消毒液揩洗干凈。

5。要培養(yǎng)兒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飲食習慣。

6。水果要洗凈削皮后再吃。

7。炊事員要堅持上灶前洗手,入廁所前脫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時不抽煙。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八

幼兒園安全管理是幼兒園管理工作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是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基礎和保障。幼兒園的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應當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抓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思想,從講政治、講穩(wěn)定的高度,以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把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一、幼兒園園長和分管領導、幼兒園安全責任區(qū)的責任人及安全管理員分別為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

二、幼兒園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崗職對應,職責對等原則。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因公因私請假,幼兒園必須安排該責任區(qū)域臨時責任人,確保崗位有人,臨時責任人負有該責任區(qū)域一切職責。

三、幼兒園負責人、分管領導、幼兒園安全管理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識、全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嚴查嚴防,防微杜漸,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四、全園教職工應高度負責,嚴守崗位,確保幼兒人身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嚴禁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如園內出現各種事故和體罰幼兒情況,要進行分析,作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jié)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對于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五、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幼兒園年度目標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

六、在幼兒園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獎懲分明;對于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程度,給予事故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以行政處分并給予罰款、調離工作崗位、解聘等處理。

1.對安全工作擅自脫崗、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

2.對安全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厭倦、懈怠情況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職責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對安全事故可預見、可避免而因個人主觀原因未能預見、避免的。

5.對要求整改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力,措施不當的。

6.存在安全隱患,經上級有關部門或安全管理員提出警告,整改建議,限期整改,而無有效改進措施或拒不整改的。7.因保教管理操作方式不當,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被家長投訴,造成幼兒園負面影響的。

8.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報告不及時或作虛假報告。

9.安全工作通訊不暢,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0.因上述原因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使幼兒生命財產、公私財物遭受損失,又不認真查處、改進工作的。七、對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重大事故交上級處理。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九

為了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更好地將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到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每一個時段和每一個員工,更好地抓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特就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作如下規(guī)定:

一、幼兒園?“一把手”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幼兒園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為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安穩(wěn)辦主任為具體安全工作責任人,負抓落實的責任;其他管理人員根據分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負責本班內各項安全管理。

二、責任追究內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任追究。

(1)幼兒園內部發(fā)生盜竊、詐騙等刑事案件,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2)教師體罰幼兒的;

(3)幼兒追逐打鬧或故意傷害造成重大傷害的;

(4)所屬單位教職工因黃、賭、毒1人次以上受到公安機關拘留或處罰的;

(5)發(fā)生重特大責任事故,造成師生傷亡或國家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

(7)園內食堂因管理不善發(fā)生師生食物中毒的;

(8)園內發(fā)生惡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責任災害事故的;

(9)對發(fā)生案件或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假報告的;

(10)單位綜合治理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2)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

(13)對上級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未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或未及時將整改情況報縣教育局的。

三、責任追究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究本單位和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綜合治理安全工作當年考核處末兩位的,單位和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評先、評模。

(2)人為造成安全事故,且情節(jié)較重的,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相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予以處理。

(3)因責任事故造成單位和個人財產損失的,要根據財產損失的程度,給予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4)因教職工體罰幼兒事件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當事人全額負擔。同時,還要根據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政紀、法紀處分。

(5)教職工因違紀違法受到政法部門處罰的,將依據政法部門處理意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6)因管理不到位,矛盾化解、調處不力,發(fā)生“民轉刑”案件,將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7)本規(guī)定若責任人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xù)履行責任,從接任之日起,承擔相應的責任。

為了加大教育執(zhí)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托,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guī)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zhí)行或拖延執(zhí)行,不及時匯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tài)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布置關于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guī)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范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guī)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匯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tài)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tài)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準,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煙、隨地丟煙頭造成事故的。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十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兒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將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后進,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fā)現或發(fā)現后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全責;上報后未及時采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采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fā)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在幼兒接送期間發(fā)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口發(fā)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衛(wèi),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責。

5、幼兒擅自離園,在路上發(fā)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責教育不力之責。

6、幼兒在節(jié)假日期間發(fā)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教育不力之責。

7、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fā)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fā),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8、幼兒因課業(yè)負擔過重、受到老師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教師行為使幼兒心理過于緊張、懼怕等造成幼兒逃學、出走、自殺、心理障礙等,有上述行為的教師負全責。

9、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guī)定到崗、未按幼兒園布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10、幼兒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fā)生重大幼兒傷害事故,或雖發(fā)生幼兒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帶班教師、幼兒園負責人、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1、如發(fā)現幼兒傷害事故發(fā)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兒到醫(y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幼兒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后果,第一發(fā)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二、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兒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鎮(zhèn)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稱職。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鎮(zhèn)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和職務評聘實行一票否決,扣發(fā)學期基本考核獎;如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3、負領導責任的幼兒園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稱職,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幼兒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稱職,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后,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5、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后發(fā)生中毒癥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fā),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fā)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6、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加大教育執(zhí)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托,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guī)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zhí)行或拖延執(zhí)行,不及時匯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tài)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布置關于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guī)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范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guī)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匯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tài)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tài)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準,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煙、隨地丟煙頭造成事故的。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十一

一、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二、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三、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四、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guī)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tǒng)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六、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近3年未發(fā)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四)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

七、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yǎng)、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fā)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八、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九、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十、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一、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jiān)管,確保安全。

十二、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三、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四、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五、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六、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fā)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yǎng)

(1) 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yǎng),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批準后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一、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tǒng)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二、事故處理 ?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guī)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三、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牢記”的紀律原則

“十不準”:

不準超速行駛?

不準強行超車?

不準闖燈越線?

不準只躲不停

不準酒后開車?

不準吸煙開車?

不準接打手機?

不準疲勞駕駛

不準超載行駛?

不準開帶病車

“一牢記”:

1、連續(xù)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意休息,杜絕疲勞駕駛。

3、駕駛員必須服從調配,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防范規(guī)定,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必須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清理保管,丟失或損壞要追究責任并負責賠償。?

8、節(jié)約燃料,節(jié)省修理費,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十二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責任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其責任追究:

1、凡偶發(fā)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響較大的,所在班的班主任必須在當天以書面形式報告園長室。隱瞞不報,使事故沒有及時得到處理,造成后果,追究當事人責任。

2、值周、值日導師未按時到崗或擅離職守,幼兒發(fā)生意外事故,追究值周和有關老師值日老師責任。

3、在日常工作中,若教師擅離職守,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關任課老師的責任。

4、體罰、變相體罰等人為造成和教育事幫,追究當事人責任。

5、幼兒在做不正當游戲或追逐打鬧或爬高,由于班級教育不力,出現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6、未征得園長同意,擅自組織幼兒外出活動,違反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7、由于變質食物,引起幼兒飲食中毒事故的,追究食堂當日采購人員責任。

8、如果教育設施出現危險狀態(tài),班主任或者有關老師要及時報告園長和管理安全責任的教師。否則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十三

為認真落實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食品衛(wèi)生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第一責任人)

分管食堂負責人:xxx

組員:食品采購、廚師、廚房輔助工、驗收員。

1、責任制的分工:

(一)園長職責:園長對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是第一責任人。1、建立健全各種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2、落實“一日三巡”制度,及時了解各條線貫徹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工作的情況,做到“共性問題集體反饋,個性問題個別指導”。 3、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發(fā)揮“橋梁”、“龍頭”作用。對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層管理原則,每月對下屬人員進行工作考核,考核結果與結構工資掛鉤。5、經常性對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食堂管-理-員以及食堂從業(yè)人員進行衛(wèi)生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的指導,提高認識,把衛(wèi)生法貫徹落實到每個環(huán)節(jié)中。

(二)分管食堂負責人職責: 1、食品采購回來后,要在食品采購單上簽名確認。2、每天對采購員采購回來的食品進行嚴格的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品種、規(guī)格、數量、供貨商(單位)、食品與貨物證明等。3、建立食品采購驗收臺賬的制度,每天(次)對貨物驗收后要在相關表冊上簽名確認。4、指導倉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易受潮、易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能與地面直接接觸,每類食品要有明確標識,不得混亂堆放。5、檢查倉庫保持通風,注意防鼠及防火。

(三)食堂采購員職責:1、認真執(zhí)行食品采購制度,根據預定菜譜,按需定點定購蔬菜和食品。2、做好臺帳工作,對每天采購的食品做好品名、數量、價格、進貨日期、質量情況的登記工作。

(四)驗收員職責:1、認真執(zhí)行食品驗收制度,每天對送來的貨品進行驗收、過秤,嚴把食品衛(wèi)生質量關、數量關。2、驗收食品質量時,主要看(根據不同種類):蔬菜、水產類: 新鮮度,是否變色,有無異味;豆制品、肉類:必須分別附上“豆制品送貨單”和檢驗檢疫證明;米、餅干、干果等包裝類: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五)廚師職責:食堂從業(yè)人員對食品衛(wèi)生安全負有主要責任。1、進入食堂前先用流水洗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帽內。2、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3、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4、處理生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5、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6、烹飪前將蔬菜采取“一泡、二燙、三煮熟”的方法,保證蔬菜的食用安全。7、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使用腐爛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原料加工食品。8、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9、每餐食品必須“留樣”存放48小時,并登記備查。10、如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報告上級,封存當時食品、原料及配料等,積極配合接受衛(wèi)生部門取證調查。11、做好食堂清潔衛(wèi)生打掃,認真執(zhí)行衛(wèi)生“五四”制度:(1)物品變質霉爛不加工。(2)食品生與熟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食物與什物分開,生熟飯菜分開。(3)餐具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4)室內衛(wèi)生無灰塵、無垃圾、無污水、無老鼠。12、非食堂人員禁止進入食堂操作間和倉庫,防止有病人員帶入細菌病毒,防火、防竊,確保安全,杜絕中毒事件發(fā)生。1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14、炊事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食堂輔助工職責:1、認真做好幼兒餐(飲)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工作,分類擺放。 2、搞好包干區(qū)清潔衛(wèi)生工作,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初加工間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3、按要求在不同專用池內洗凈食品原料,并進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切細、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檢查代加工食品的質量,發(fā)現腐爛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等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要及時匯報。 5、幼兒飲用水供應充足,并根據季節(jié)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工作。

2、責任制的追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發(fā)生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3)對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食堂與食品安全監(jiān)管責任制

(一)食堂與食品安全監(jiān)管建立園長負責制,并配備兼職的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任容輝,建立健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科室的重要內容,凡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yōu)資格。

(二)幼兒園的'食堂從業(yè)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就業(yè)。主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查證、驗證制度。

(三)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wèi)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索證;要對食品采購嚴格把關,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四)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于20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五)食堂建立衛(wèi)生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對食堂工作、飲食衛(wèi)生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幼兒園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報告安全小組負責人,安全小組根據情況逐級報告。

2、協(xié)助衛(wèi)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wèi)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wèi)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tài)控制在最小范圍。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衛(wèi)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二、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

(三)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責任追究

(一)對責任人的追究

2、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不同情節(jié),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對學校的追究1、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衛(wèi)生部門取消其衛(wèi)生許可資格;

2、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據情節(jié)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十四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學?;ā⒎课菪蘅槪瑢W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食堂食物的進出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醫(yī)務室及疫情疾病預防安全,小賣部各種食品的進貨、銷售安全,由總務處負責人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學生寢室安全,門衛(wèi)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政教處負責人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室安全,由教務處負責人主管。

(四)財務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財務負責人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副校長、政教處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fā)事件。

1、各部門、教研室負責人是所部門、教研室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部門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2、實驗室管理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guī)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fā)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同意外出參加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含外出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宿舍內學生安全工作:宿舍管理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6、一周常規(guī)管理安全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門衛(wèi)安全工作,門衛(wèi)保衛(wèi)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7、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總務處負責。

8、食堂和小賣部安全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食品衛(wèi)生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guī)定》,抓好食品衛(wèi)生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2)建立健全衛(wèi)生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jiān)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發(fā)生和流行。

(2)醫(yī)務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fā)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yǎng)學生養(yǎng)成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

10、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lián)系轄區(qū)的派出所、村委會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注意對校園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校外不良分子襲擊學生時,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1、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fā)展和穩(wěn)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

幼兒園責任追究制度篇十五

為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yè)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

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yè)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摳鼻子后;

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fā)、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zhí)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摳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笑道,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

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qū)。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qū)的非加工操作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云衛(wèi)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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