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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人們對過去經驗和事件的反思與總結。個人目標的設定和實現(xiàn)需要總結自己的成果和不足,以便更好地規(guī)劃未來的發(fā)展方向。以下是我們精心為您準備的相關范文,希望能給您提供一些思路和參考。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一
一、為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guī)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guī)則;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fā)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
四、校內不準追逐,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周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yǎng)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自行車,進入校門后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須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xiàn)象。
十、每位教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改正錯誤。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二
為了規(guī)范進入廠區(qū)內各類機動車輛的安全行駛,確保廠區(qū)內生產安全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進入廠區(qū)內的所有車輛及廠內運輸車輛。
1 3.1安環(huán)部屬于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歸口部門,全面負責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
3.2門衛(wèi)負責對入公司車輛進行安全告知。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城市、公路交通規(guī)則》 。
4.2各級領導和公司內職工,本公司或外單位入公司車輛都必須貫徹執(zhí)行、自覺遵守公司內交通安全規(guī)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yè),行車進入生產區(qū)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生產區(qū)。
4.5公司區(qū)內行車速度不大于5 5公里/ /小時,公司門和危險場所不大于5 5公里/ /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使,嚴禁與生產系統(tǒng)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路、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公司門口、彎拐時,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除公司辦公用車、員工駕乘汽車、運送貨物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不準進入公司。
4.10道路上不準堆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公司內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機動車輛行車禁令:
4.12.1嚴禁無證開車。
4.12.2嚴禁酒后開車。
4.12.3嚴禁超速開車。
4.12.4嚴禁空擋溜車。
4.12.5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12.6嚴禁不戴阻火器進入生產區(qū)。
4.13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xiàn)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4公司內交通辦公室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三
為了規(guī)范公司交通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預防車輛傷害和交通事故。
公司各部門所有交通車輛、廠內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駕駛員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公司各部門的車輛通行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
3.2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公司機動車駕駛人員、機動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營銷公司商務支持部門負責營銷公司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和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設備保障部門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和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機動車輛駕駛員至少應有3年專職駕駛經驗,且3年內無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經人力資源部考核錄用后,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嚴禁部門私自聘用專職駕駛員行為。
4.1.2駕駛員在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公安交警、運管稽征部門的管理。
4.1.3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駕駛作風,遵章守紀,文明行車,按時參加安全學習。
4.1.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保持充足睡眠,嚴禁疲勞駕駛。
4.1.5任何人不得強迫駕駛員違法、違章駕車;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嚴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水箱、潤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以及輪胎等進行例行安全檢查,在出車途中,應確保與有關人員保持通訊聯(lián)系,及時反饋行車安全情況,遇到突發(fā)事件及時報告。
4.1.7機動車輛使用前,必須向公安交警部門申請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并按規(guī)定辦齊隨車必備的證件。
4.1.8車輛狀況、各項安全技術性能必須保持完好。并按規(guī)定進行年檢,合格后使用,不得開“病車”上路。
4.1.9車輛裝載的貨物必須綁扎牢固,。嚴禁人、貨混裝。
4.1.10運輸“超長、超高、超寬”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辦理準運證,采取安全措施,懸掛明顯標記,必要時應配有指揮車。
4.1.11車輛在工地和廠區(qū)內部行駛,應按限速標志要求行駛。
4.1.12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場所停放,嚴禁隨意停放。
4.1.13車輛修復后需試車時,應由持有駕駛證的車輛檢驗員或指定的正式駕駛員在規(guī)定路段試車。
4.1.14車輛管理部門應每周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學習,并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4.1.15車輛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車輛出勤的審批管理,作好出車登記,嚴禁公車私用。派車時要科學調度車輛,合理安排工作量,嚴格控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車輛出行安排。
4.2廠內交通安全管理
4.2.1廠內機動車輛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培訓且考核、考試合格,領取廠內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準駕駛或操作。
4.2.2廠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作業(yè)時應攜帶特種作業(yè)資格證,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準駕駛或操作與證件不相符的設備。
駕駛室內不得超額載人,叉車作業(yè)不得載人。
嚴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駕駛或操作時吸煙、嚼檳榔、攀談或進行其它有礙安全的活動。
身體疲勞或患病等有礙安全操作時,不得駕駛或操作。
廠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離開本職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未滿1年的,需繼續(xù)擔任駕駛工作時,應按規(guī)定重新復試。如超過1年的,應重新參加考核。
4.2.3廠內機動車應按特種設備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掛牌和定期檢驗。
4.2.4廠內機動車在工、庫房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在廠區(qū)內行駛時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
定期開展廠內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廠內機動車輛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按規(guī)定立即報告本部門領導和安委會辦公室,保護好現(xiàn)場,積極搶救傷員,嚴禁違規(guī)、私自處理。
4.3.2廠內機動車輛發(fā)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安委會辦公室按未遂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涉及人員傷亡時,按工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4.3.3發(fā)生交通事故,不論事故大小,都應及時向當?shù)毓步痪块T和所在部門領導報告,并及時報告安委會辦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由事故單位負責處理,以當?shù)毓步痪块T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為依據(jù)進行調解,無法調解時,由事故單位提出申請,將相關資料移交法務部進入司法處理程序。事故結案后,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會辦公室上報《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損失調解書》以及保險理賠等資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由公司安委會組織安委會辦公室、法務部、人力資源部等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3.5發(fā)生機動車輛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獎勵
4.4.1專職駕駛員工作表現(xiàn)突出,年度內未發(fā)生大小事故,且無嚴重違章行為記錄的,則按以下標準進行獎勵:
安全行車達到10萬公里以上(含10萬公里),給予20xx元的獎勵;
安全行車達到5萬公里以上(含5萬公里),不足10萬公里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安全行車2萬公里以上,不足5萬公里的,給予專職駕駛員500元的獎勵;
4.4.2交通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總結評比中被評為交通安全先進單位的三級機構,給予20xx元的獎勵。
4.5違章處罰
4.5.1駕駛員在駕車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罰款的,每扣1分,罰款100元。
4.5.2未按規(guī)定或限速標志要求行駛,超速行車,每次罰款200元。
4.5.3超載行車或廠內機動車輛違章載人,每人次罰款200元。
4.5.4車輛未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或停車場所,每次罰款200元。
4.5.5部門負責人明知司機開車前有飲酒行為,仍安排其開車或駕駛員在工作時間飲酒,部門負責人或用車人未及時制止的,每次對部門負責人或用車人罰款200元。
4.5.6駕駛員酒后駕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核實后,罰款5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對部門負責人處以罰款200元。
4.5.7車輛管理部門(三級機構)未按規(guī)定每周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的,每少一次罰款100元。
4.6交通責任事故處理
4.6.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20%,并罰款500元。
4.6.2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15%,并罰款400元。
4.6.3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10%,并罰款300元。
4.6.4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當事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外經濟損失的5%,并罰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處罰最多不超過3000元。當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損失賠償超過3000元時,對直接責任人處以3000元罰款,并解除勞動合同。
4.6.6對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交通責任事故,造成累計保險公司理賠之外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取消駕駛資格和解除勞動合同。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本項目場內機動車輛、機動車駕駛員、道路安全運輸管理,預防各類道路事故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實際,規(guī)范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在施工場地內使用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施工作業(yè)所需用的自卸翻斗車、硅罐車、拖拉機、農用車、客貨兩用車等各類施工車輛,也包括項目施工服務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漂水區(qū)美麗鄉(xiāng)村主千路(5341白馬段)al標項目部。
第四條安全環(huán)保部對項目部場內施工車輛的日常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綜合辦公室負責項目部施工服務車輛的日常管理。
第五條項目經理為場內道路安全運輸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分管領導對本項目場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第六條作業(yè)隊、班組負責人,對所管轄的機動車輛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發(fā)生場內道路安全事故及時報告,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七條駕駛員在施工現(xiàn)場從事駕駛工作必須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操作證、上崗證等相關證件,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
第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對車輛行駛安全負直接責任。機動車駕駛員要嚴格按崗位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交通法規(guī)駕駛車輛;保持車輛良好安全技術狀態(tài)和車容車貌;。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和收車后的保養(yǎng)工作;發(fā)生道路安全事故時應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報告,搶救傷員,配合調查。
第九條機動車駕駛員要遵守交通安全紀律,做到七不準,即不酒后開車、私自出車、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駕駛室超座、穿拖鞋駕駛、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第十條場內臨時性道路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固。
(二)根據(jù)機動車輛車型選用適當?shù)穆穼?。一般路面寬度不得小于機動車輛寬度的1.5倍,單車道應設有會車位置。
(三)施工現(xiàn)場道路設置縱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況個別短距離地段最大不得超過15%。
(四)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積水。
第十一條在場內道路的急彎、陡坡、狹路、視距障礙、交叉道口和橋頭路段,要設置各種警示、限速等安全標志。
第十二條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第十三條場內施工車輛、施工服務車輛行駛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交叉路口處施工車輛先行,非重車讓重車先行,小車讓大車先行;
(二)在坡道上行駛,非重車讓重車先行,輕型車輛讓重型車輛先行,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
第十四條所有機動車輛在非工作時停放在安全區(qū)域。車輛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車場,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須停放時,車輛不得脫檔且必須拉緊手閘,切斷電源,鎖好車門,輪胎下墊好三角木。,確保車輛不至溜滑。
第十五條機動車輛應加強日常保養(yǎng)。車輛使用完后,駕駛員應對車輛進行外觀檢查、清洗,對使用后的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
第十六條施工車輛在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所有施工車輛除駕駛室以外,其他部。位不準搭乘人員。駕駛室搭乘人員不得超過核準搭乘人數(shù)。
(二)向低處臨空邊緣卸料時,后輪與邊緣要保持適當?shù)陌踩嚯x,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段陡坎處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車檔裝置,擋車裝置高度不低于車輪外緣直徑的1/3,長度不小于車輛后軸兩外輪側間距的2倍。同時必須設置專人指揮,夜間應有照明并設紅色警示燈。
(三)自卸類車輛要確認車廂放下后才能行駛。嚴禁舉斗行駛。
(四)禁止在橫坡過大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車輛傾覆。
(五)當車廂在舉升狀態(tài)下做檢修維護時,必須用牢固的撐桿將車廂頂穩(wěn),并在車輪處前后兩方向墊好三角木。
第十七條發(fā)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論責任及事故大小,當事人必須及時向項目經理部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酒后開車、無證或私自駕駛操作車輛、設備造成事故的,按規(guī)定賠償損失。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五
1月5日,武裝保衛(wèi)部組織人員對廠區(qū)交通安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車輛不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亂停亂放等違章行為?,F(xiàn)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8時30分,甲醇二車間秦顯軍將魯d6f256私家車違章停放在西廠區(qū)中央控制室門口。
二、11時12分,丁醇車間裴學成違章駕駛魯df9735私家車駛入西廠區(qū)a1路。
三、11時12分,經營部朱勇違章駕駛魯dl6965私家車駛入西廠區(qū)a1路。四、15時35分,氣化一車間狄開偉違章駕駛魯d73770私家車從公司西門闖入生產界區(qū)。五、15時40分,氣化一車間員工趙家志違章駕駛魯d3u907私家車從公司西門闖入生產界區(qū)。六、15時45分,氣化一車間員工王和文違章駕駛魯d529b0私家車從公司西門闖入生產界區(qū)。對以上違章員工及所在單位通報批評,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武裝保衛(wèi)部201月5日。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六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周轉任務,防止由于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鏟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2在公司區(qū)域主干馬路、各車間外環(huán)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zhí)行。
3公司區(qū)域主干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余為廠區(qū)支干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干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干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干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干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后,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干道、支干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huán)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干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干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qū)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七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guī)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guī)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準。經批準后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xié)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lián)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八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全力以赴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的部署,按照縣政府辦《關于印發(fā)石城縣安全生產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辦字[20xx]217號)要求,縣政府派出4個督導檢查組,于9月7日至10日對全縣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F(xiàn)將督導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會議貫徹落實情況。
9月1日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結束后,各鄉(xiāng)(鎮(zhèn))、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門會議傳達會議精神,積極動員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協(xié)調機構,明確了專項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h交通運輸局下發(fā)了《關于開展全縣交通運輸行業(yè)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石城縣客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了檢查重點、整治內容等;縣交警大隊結合實際制定了《縣城交通秩序整治》、《客運交通安全隱患整治》、《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組織開展了“知了”行動。
各鄉(xiāng)(鎮(zhèn))、縣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創(chuàng)新宣傳形式,加強了對本單位干部職工和群眾的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提高單位干部職工和群眾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意識。珠坑鄉(xiāng)利用“紅歌會”比賽活動給群眾發(fā)放交通安全宣傳單,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縣委辦、縣政府辦、高田鎮(zhèn)、橫江鎮(zhèn)、大由鄉(xiāng)分別給干部、職工每人配發(fā)了一頂摩托車安全頭盔,并實行考核制度,對駕乘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每次扣50元,對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干部、職工實行獎勵機制;琴江鎮(zhèn)專門召開村委會、企業(yè)負責人會議和各村交通協(xié)管員道路交通安全專題會議,把宣傳工作做到千家萬戶;豐山鄉(xiāng)在圩鎮(zhèn)設立了3塊以學校門前莫開快、叉路口慢通行、騎摩托車戴頭盔為內容的宣傳警示牌;縣水利局要求干部職工帶頭并帶領家屬遵守交通法規(guī);縣教育局通過短信、石城教育網等平臺通知教職員工遵守交通法規(guī),并與各學校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
大部分鄉(xiāng)(鎮(zhèn))和單位對轄區(qū)內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一些安全隱患得以及時整改治理。小松鎮(zhèn)動員鄉(xiāng)、村兩級對全鄉(xiāng)的各類車輛進行了徹底摸排,分別與農用車主、三輪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臺帳進行重點跟蹤;修復危橋3處,搶修危險公路20xx米,增設道路安全標志標牌30處;木蘭鄉(xiāng)對全鄉(xiāng)37輛農用車和9個安全生產重點監(jiān)管單位進行摸排,一一建立臺帳,落實駐村領導為監(jiān)管責任人,對小松—木蘭—高田道路兩側影響視線的樹木、雜草進行了清理;高田鎮(zhèn)在鄭里村路段設置了減速帶,購買割草機對新坪路段的雜草進行了清理;豐山鄉(xiāng)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20余處,設置減速帶7處;縣教育局抓住開學有利時機,對校園安全和校車安全進行排查,全縣15輛校車已有3輛安裝了gps安全系統(tǒng),其余12輛已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
二、存在的問題。
(一)工作開展不平衡,有的單位流于形式。個別鄉(xiāng)(鎮(zhèn))、單位由于思想認識不到位,除了傳達了會議精神,其余實質性的工作都未開展,整體工作推進比較緩慢,部分非客運車輛非法載客等工作臺帳內容不健全。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部分鄉(xiāng)(鎮(zhèn))沒有按宣傳工作要求豎立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標識標牌,有些鄉(xiāng)鎮(zhèn)發(fā)放宣傳單不到位,開展安全教育氛圍不濃厚。
(三)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有的鄉(xiāng)(鎮(zhèn))、單位沒有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底數(shù)不清;有的鄉(xiāng)(鎮(zhèn))、單位雖然進行了排查,但沒有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治理整改,隱患排查治理欠帳較多;部分鄉(xiāng)(鎮(zhèn))未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其中屏山、大由還在殘疾人駕駛三輪車非法載客;尚有12臺校車未安裝gps安全系統(tǒng);個別鄉(xiāng)(鎮(zhèn))還存在夜間包車超員非法運營等現(xiàn)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真正將事故預防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并列入重要日程,切實按照權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務必將各項工作措施和任務盡快落到實處;進一步加大監(jiān)管力度,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針對督導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對工作消極、管理松懈、工作措施不落實、整治和打擊非法載人不到位等因素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市府字[20xx]260號要求,堅決倒查追究責任,形成強大約束力。9月底前,縣政府將再次進行督導檢查。
(二)立即開展本轄區(qū)農用車、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再次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臺帳,并層層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狀。
(三)繼續(xù)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底前,各鄉(xiāng)(鎮(zhèn))、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將各類宣傳標志標牌、警示標志標牌和減速帶設置到位。縣鄉(xiāng)道路兩側影響視線等交通安全的樹木、雜草,特別是在彎道路段,各鄉(xiāng)(鎮(zhèn))要借鑒木蘭、高田的做法,盡早清理,消除隱患。
(四)切實做好國慶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監(jiān)管工作?!笆弧眹鴳c旅游黃金周即將來臨,各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和部門要切實抓好國慶長假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好節(jié)假日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將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實專人負責;縣旅游局要特別注重景區(qū)景點安全管理,落實通天寨等旅游景區(qū)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必要時封閉景區(qū)上山公路,確保不發(fā)生景區(q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年九月二十六日。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九
1、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xù)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guī)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4、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yǎng),要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guī)則,養(yǎng)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良好習慣,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5、學校要對上學、放學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車。
6、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lián)系,確保一旦出現(xiàn)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7、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guī)范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guī)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guī)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征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十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
根據(jù)霍煤綜字[]34號《關于二〇一二年四季度綜治工作檢查考核通知》的安排,交安委對公司所屬各單位于12月3日—12月28日進行了為期26天的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通過檢查,一是對所屬各單位車管人員進行了車輛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交流了車輛安全管理經驗;二是對各單位汲取“10〃26”交通事故教訓,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制的情況及“11〃13”會議精神進行督導;三是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F(xiàn)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今年四季度,各單位認真研習了“10〃26”交通事故教訓,并將“10〃26”交通事故列入駕駛員安全學習教材、貫徹落實了“11〃13”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以車為本,服務企業(yè),奉獻社會”的行業(yè)理念,調整管理機制,細化管理措施,堅持“裝備、管理、培訓”三并重,以示范達標車隊創(chuàng)建為中心,以培訓教育和車輛安全工作為重點,加強車輛及時性保養(yǎng)、預防性維修,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服務承諾,深入持久地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活動,大力宣傳“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請大家從遵守交通信號做起,起好步,走好路。為全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開端,車勤服務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二、各單位的主要工作通過檢查,總體上被檢單位對交通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有了較大提高,進一步樹立了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加大了對交通安全的投入,使安全管理進一步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方向發(fā)展。但在檢查過程中,結合當前安全形勢,也發(fā)現(xiàn)個別單位對主要安全管理缺乏系統(tǒng)性,在行動上打折扣,一些必要性的管理要求得不到全面落實,還是停留在原來的管理基礎上。
具體表現(xiàn)為:好的方面:(一)各單位認真貫徹“11.13”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持久地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活動,全面改善交通陋習,車勤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各單位以加強車輛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確保交通安全“四杜絕”工作目標實現(xiàn)為突破點,立章建制,狠抓落實,全面提升車勤人員素質,使其精神面貌得到很大改善。晉北公司制定了“一二三四五”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即以“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為主題;確保工作效率、服務理念兩個提升;突出裝備、管理、培訓三個并重;搞好組織體系、駕駛員隊伍、技防設施、安全裝備四個建設;落實駕駛員隊伍管理、車輛管理、道路管理、基礎管理和車位管理五個整頓。晉北公司汾源煤業(yè)采取了“三理念、三達標”管理辦法,一是更新了駕駛員對事故發(fā)生根源的認識,將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因素作為事故進行管理考核,從源頭上有效防范了事故的發(fā)生;二是使駕駛員對車輛狀況、駕駛技能、特殊情況下的駕駛要求,目的地的路線全面掌握,有效提高了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節(jié)省了帶車人途中時間,提高了帶車辦事效率,從達標管理上降低了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率。呂梁公司店坪礦廣泛動員職工,轉變安全觀念和工作作風,按照“重視車況,不輕視路面,更不忽略亮化”的原則,加強車輛維修保養(yǎng),對不平坦區(qū)域進行定期鋪墊并在礦區(qū)道路加設路燈,提高了能見度,做到道路平坦、行車安全。(二)加大巡查監(jiān)督力度,促進車輛日常維修工作,努力培育愛崗敬業(yè)、團結拼搏的車勤隊伍。三交河煤礦針對司機制定了維修保養(yǎng)質量標準及考核辦法,將駕駛員的出勤、安全與經濟效益相掛鉤,加強巡查監(jiān)督考核兌現(xiàn),充分調動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曹村煤礦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對車輛狀況、車管人員路查等情況進行每周檢查通報,有效推進了“兩上兩抓”工作的開展?;粼赐ü炯訌娏藢νㄇ谲囮?、司乘人員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兌現(xiàn),實現(xiàn)了經常性、預防性、主動性工作,司乘人員工作責任心增強,規(guī)范操作已逐步成為其行為準則。車勤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愛崗敬業(yè)、團結拼搏的車勤隊伍正在形成。(三)爭創(chuàng)亮點,樹立典型,積極開展示范達標車隊創(chuàng)建活動。創(chuàng)建示范達標車隊是實現(xiàn)我公司車輛管理新跨越的有效措施,是加強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途徑,也是當前切實加強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車輛管理中心以“抓典型、抓重點、抓薄弱環(huán)節(jié),實現(xiàn)重點突破、全面提升”為目標,不等不靠,積極籌劃,集全中心之力,全面啟動示范文明陣地建設,在創(chuàng)建過程中,一不喊、二不等、三不講,高標準、快節(jié)奏開展示范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突出文明服務崗、路況信息電子顯示屏、車容衛(wèi)生服務區(qū)等工作;實施綜合治理,打造交通安全文明陣地。回坡底煤礦提出了“打牢基礎、突出重點、把握亮點、全面規(guī)劃、標準從高、一次建成”的總體目標,全面啟動建成了摩托車存車棚和私家車停車場,配套安裝了防盜設施,實行專人看管保證了車輛存放安全。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十一
1、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學校辦公室同意,登記后方可進入。
2、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wèi)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履行手續(xù)后方可放行。
3、各種機動車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guī)定路線、速度行駛;進入校園后嚴禁鳴笛,嚴禁超速,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
4、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非停車區(qū)隨意停放。
5、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6、嚴禁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
7、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安排交通和車輛管理。
8、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道舉行集會和進行體育娛樂活動。
9、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和隨意拆卸、移動校內交通標志和交通設施。
10、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隨意阻礙交通、占用路面。確需占道施工,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提前報辦公室。
11、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xiàn)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2、有校車的學?;蜇熑稳吮仨殗栏駡?zhí)行車輛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車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確保校車和駕駛人符合運行要求。
15、臨近交通要道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在校門口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燈、斑馬線和車輛禁停區(qū)等。
16、上、放學時間,接送學生車輛、公交車禁止在校門口車輛禁停區(qū)內停車。
17、市區(qū)繁華路段的的學校,如上、放學期間不能執(zhí)行管控地段(經交警部門批準,學生上、放學時段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的學校,必須實行交警、老師聯(lián)合協(xié)管措施。
18、學校如有校車或租賃車輛接送學生,學校必須與駕駛員和租賃公司簽訂安全接送責任書,學校要協(xié)同交通運輸部門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同時,學校要指定負責人,對接送車輛進行管理,限定車速,嚴禁超載。
19、學生上、放學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輪車,禁止“三無”車輛、報廢車輛等其他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學校、交通運輸部門加強督查,及時報告。
20、如有校外集體活動學校需要租賃車輛時,必須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每臺車要指定安全負責人,要明確限乘人數(shù)和行車路線。
21、幼兒園必須嚴格執(zhí)行接送登記制度。幼兒接送原則上由監(jiān)護人負責,監(jiān)護人不能接送的,必須簽訂委托書,幼兒園不能將幼兒交給不認識或沒有委托的責任人接送。
22、學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規(guī)、彬彬有禮過馬路、安全文明行駛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十二
1.1為了規(guī)范企業(yè)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企業(yè)生產經營、物流運輸、公務活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廠內機動車駕駛員、廠內機動車輛、廠內交通道路及廠內交通事故處理的程序、管理要點和內容。
1.3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內廠內機動車駕駛員、廠內機動車輛、廠內交通道路及廠內交通事故處理等。
2.1安技部負責企業(yè)交通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工作檢查,組織或參與廠區(qū)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分析及考核,組織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及駕駛人員安全培訓。
2.2運輸部負責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廠內機動車輛的資產管理和日常檢查,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
2.3行政事務部負責廠區(qū)道路的隱患整改。
3.1廠內機動車輛必須保持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經大修或者改造的廠內機動車輛,投入使用前,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fā)生設備事故后的廠內機動車輛,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大修后,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3.3全車各部位在發(fā)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xiàn)象。
3.4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xiàn)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3.5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氣壓制動系統(tǒng)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guī)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3.6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guī)定。
3.7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3.8運輸部每月必須組織對廠內機動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并作出記錄,車輛駕駛員應對所駕車輛進行“一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以確保車況良好。
3.9機動車輛進行危險化學品運輸時,應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準運證,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備應急處理器材。
3.10外出執(zhí)行長途任務的駕駛員,出車前應接受安全教育,并對車輛狀況進行嚴格的檢查。凡車輛技術狀況不好或未進行安全教育的駕駛員,不予派車。
3.11重要節(jié)假日和長假期間除工作用車、值班用車和生產用車外,其它車輛應一律暫時封存。
3.12廠內機動車輛由運輸部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3.13廠區(qū)內車輛的清洗廢水需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燃油機動車輛尾氣和噪聲排放,應達到排放標準。
4.1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操作證)方準駕駛與駕駛證相符的機動車輛,嚴格禁止無證駕駛。駕駛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禁止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4.2駕駛人員的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駕駛人員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具有本專業(yè)所需的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3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禁止超速行駛、酒后開車。進入廠區(qū)內行駛的各種車輛嚴禁超高、超載、超速行駛,超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輛行駛和行人安全。
4.4各種車輛均按規(guī)定乘人,未經有關部門同意,廠區(qū)機動車不得擅自開出廠外。
4.5各類車輛必須遵守廠區(qū)內劃分的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指示行駛,廠內機動車輛應按規(guī)定的工作路線行駛。
4.6使用xx車作業(yè)時,凡無副駕駛員座位的xx車禁止攜帶人員行駛。
4.7在無劃分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廠區(qū)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輛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和行人xx右邊行駛。機動車輛行駛時遇有非機動車和行人橫過車道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5.1廠區(qū)主要通道要設立明顯的交通標志,車輛停放不能影響廠區(qū)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廠大門周圍20米、車間進出口周圍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彎處停放。
5.2廠區(qū)交通限速為15公里/小時,xx車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轉角處、十字路口、進入車間的汽車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xx車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
5.3廠區(qū)道路應保持平整、完好,廠區(qū)植樹、綠化和架空管道不應妨礙機動車輛正常通行。在廠區(qū)道路的交xx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設施和重要路段處應設置必要的反光鏡、限高標志、限速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或標志。
5.4廠區(qū)道路實施養(yǎng)護、維修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廠區(qū)主要道路斷路施工,必須到安技部辦理手續(xù),且通知保衛(wèi)消防部。
5.5所有進出廠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接受門衛(wèi)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6.1事故報告
a.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在做好保護現(xiàn)場,及時搶救傷員和企業(yè)財產的同時,要立即報告當?shù)氐墓步煌ü芾聿块T,等待處理。
b.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等向單位領導和安技部報告。
c.在工廠區(qū)域內發(fā)生事故后,除保護好現(xiàn)場外,應報告安技部。
6.2事故處理
a.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xiàn)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原因和經過的調查,妥善處理有關善后工作。發(fā)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時,安技部應趕赴事故現(xiàn)場或委托有關單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調查。
b.對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人員,按照工傷事故進行統(tǒng)計上報。
c.工廠區(qū)域內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由安技部組織運輸部、事故單位按照《職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調查和處理。
對忽視廠內交通安全,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的有關責任者,按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制度由企業(yè)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安技部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安技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安技部負責解釋。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十三
為了建立有效預防學生交通事故和溺水事件的機制,提升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3號)、《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基一廳〔2015〕4號)等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學校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預防溺水提醒制度?,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度內容
(一)每日提醒
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節(jié)課下課前,任課教師要提醒本班學生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要同時提醒學生預防溺水。沒有走讀生的寄宿制學??刹贿M行每日提醒。
各學校要統(tǒng)一制作提示標牌放置于每個教室的講臺,文字為“請上/下午最后一節(jié)課的老師下課前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預防溺水”。
(二)每周提醒
寄宿制學校班主任每周結束前要提醒本班學生在離?;丶?、返校、外出活動期間注意交通安全;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要同時提醒學生預防溺水。
(三)每月提醒
班主任要堅持每月定期通過家訪、送“一封信”、打電話、發(fā)手機短信等有效方式,提醒學生家長(包括父母和實際監(jiān)護人,下同)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時提醒其注意接送孩子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要同時提醒學生家長履行監(jiān)護義務,預防孩子溺水。
(四)寒暑假提醒
每年寒(暑)假期間,學校要組織班主任和任課教師集中通過家訪、召開家長會、打電話、發(fā)手機短信等有效方式,提醒學生家長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其中暑假期間,要同時提醒學生家長履行監(jiān)護義務,預防孩子溺水。
二、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預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自覺性;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要加強督導考核,通過隨機找學生核實、向家長電話了解、查閱班級日志等方式,檢查本制度落實情況,力求取得實效。
(二)各學校要全面貫徹落實本制度的有關要求,督促班主任、任課教師將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檔案,經得起檢查督查。各類幼兒園可參照執(zhí)行本制度的.有關要求,向幼兒家長提醒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道路客運安全管理,部決定在道路客運行業(yè)推行安全告知制度。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安全告知制度的重要意義。進入7月份以來,道路運輸行業(yè)安全事故呈明顯上升趨勢,全國接連-發(fā)生了9起較大以上道路客運安全事故,特別是7月22日,京珠高速公路河南信陽市境內一輛長途臥鋪客車發(fā)生燃燒事故,造成41人死亡。這些事故暴露了駕駛員安全素質不高、企業(yè)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駕駛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動態(tài)監(jiān)控力度不夠、整改不及時等問題。在道路客運行業(yè)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發(fā)揮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乘客監(jiān)督作用、切實加強道路客運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眾普及安全應急處置知識的重要途徑,是提升客運服務質量的重要載體。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一定要高度重視,完善措施,加快推進。
二、明確告知內容。安全告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客運公司名稱、客車號牌、駕駛員及乘務員姓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二是客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shù)、行駛線路、經批準的??空军c、中途休息站點。三是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事項,如禁止旅客攜帶或客運車輛裝運的危險品,禁止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的規(guī)定,特別是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經批準的站點上下客;禁止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禁止改變線路行駛;禁止關閉gps;禁止客車22時至凌晨6時途徑三級以下山區(qū)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路段;臥鋪客車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以及客運票價的有關規(guī)定等。四是車輛安全出口及應急出口逃生、安全帶和安全錘使用方法。
三、規(guī)范告知方法。一是由乘務員或駕駛員在發(fā)車前向乘客告知;二是在車內明顯位置標示客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shù)、經批準的??空军c和投訴舉報電話;三是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作音像資料,向客運企業(yè)免費發(fā)放,并要求在客車發(fā)車前向乘客播放。
四、分步推行安全告知制度。2011年年底前,先在所有臥鋪客車、超過800公里的省際班線客運車輛上推行,2012年上半年推廣至所有省際班線客運車輛和省際旅游客車。省內班線客車和省內旅游客車的具體實施時間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五、加快建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處理機制。一是監(jiān)督舉報電話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tǒng)一管理,并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市級以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所有客運企業(yè)也要建立相應的值班制度,負責處理投訴舉報事項;二是對監(jiān)督舉報信息應認真調查核實,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監(jiān)督人告知;三是對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查實處理后,應記入對駕駛員和車輛所屬企業(yè)的質量信譽考核檔案,對旅客反映的好人好事給予表彰。
部將適時開展明察暗訪工作,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察。請各地將貫徹落實情況于2011年12月底前報部。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十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縣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為了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促進學校的文明建設,樹立全校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負責制定實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傳教育和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并處理有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二條? 協(xié)助交-警部門維持校門口學生上學、放學時秩序,實行校門口、樓梯值班制度。聯(lián)系辦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續(xù)。積極完成上級交通安全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師生行走規(guī)定
(一)行人必須靠路邊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礙交通。
(二)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行人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四)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進行各類體育活動或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五)不準在校內道路上學習騎車。
(六)不準在校內道路上扶身并行,騎車帶人。
(七)非機動車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得亂停亂放妨礙交通。
第五條? 校區(qū)內道路規(guī)定:
(一)不許在校內道路上堆放雜物,妨礙交通。
(二)在校內道路上施工,須先到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申報、登記、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在施工路段設明顯標志,確保行人與車輛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時恢復原路面,保證原道路的暢通。
第六條? 違章及事故處理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為依據(jù)。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分清責任,以責論處的原則。
第七條? 學校人員或機動車輛在校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門報告外,同時應向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寫出事故情況報告。
第八條? 對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據(jù)交通法規(guī)予以處罰。觸犯刑法者將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學校每年對師生員工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一次評比。表彰獎勵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并將評比結果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jù)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德育副校長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級段長均為年級交通責任人,各班主任為各班的交通安全責任人。
二、每學期至少請交-警對全校師生作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分管校長、各班主任針對學生實際及時經常加強教育。
三、全校學生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學生在校外騎自行車必須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即不足十二周歲的不能在馬路騎單車。
四、切實加強新的交通安全意識,使學生確實做到:
1、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過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燈的要遵守交通燈指示過馬路。
3、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結集妨礙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車時,要等車停穩(wěn)才可上下,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
五、學校集體乘車外出活動時,要注意:
1、必須租用有合資質的運輸公司的車輛。
2、按參加人數(shù)核算好車輛數(shù),決不超載。
3、做好活動前的師生安全教育。
4、落實好安全責任人,確保整體及每車都有專人落實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通報制度篇十五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幼兒園應當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第三條: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校(園)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學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學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條:學校、幼兒園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guī)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第五條:學校、幼兒園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學的學生,根據(jù)年齡特點,分別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對乘車學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及其他沒有接送資質的車輛,不乘坐“黑車”、“病車”和超員車;乘車時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wěn)以后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當心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身體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等。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不要闖紅燈;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等。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第六條:學校、幼兒園應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杜絕學生家長使用或租用“三無”車輛或沒有接送資質的車輛接送學生,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的聯(lián)動機制。
第七條:嚴禁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無法組織學生在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的,學校、幼兒園應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按規(guī)定建設體育場地。
第八條:對于乘坐校車上、下學的,學校、幼兒園應嚴格按照《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對于自行上、下學或家長自己接送學生的,以及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學校、幼兒園必須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第九條:公路沿線的學生,要建立學校放學路隊制度和小黃帽路隊制度,使學生上、下學佩戴小黃帽或有明顯黃色標志的帽子,確保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告知學生家長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乘坐摩托車或騎自行車上、下學。發(fā)現(xiàn)學生有上述行為后,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該行為,并告知家長。
第十一條:堅決杜絕將校園、操場等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二條:學校、幼兒園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交警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實。
第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應當按國家、省、市、縣有關規(guī)定,積極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lián)系,落實保障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chuàng)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huán)境。
第十四條:學校、幼兒園集體組織用車時,無論時間長短、車輛多少,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縣教育局請示,獲準后方可組織實施。請示中應詳細說明本次活動的時間、地點(含行駛路線)、人數(shù)、組織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稱及相關手續(xù)。
第十五條: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第四章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嚴格實行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將予以表彰;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落實的,或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導致發(fā)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發(fā)生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學校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1、堅持徒步上下學,不準在街道、公路上攔車、爬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2、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時,必須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4、嚴禁在機動車臨近時橫穿公路。不準在有機動車通過的道路上做游戲。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時,不準鉤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準邊走邊看書或邊玩耍。
6、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縣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為了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促進學校的文明建設,樹立全校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負責制定實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傳教育和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并處理有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二條協(xié)助交警部門維持校門口學生上學、放學時秩序,實行校門口、樓梯值班制度。聯(lián)系辦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續(xù)。積極完成上級交通安全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師生行走規(guī)定。
一)行人必須靠路邊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礙交通。
二)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行人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四)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進行各類體育活動或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五)不準在校內道路上學習騎車。
六)不準在校內道路上扶身并行,騎車帶人。
七)非機動車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得亂停亂放妨礙交通。
第五條校區(qū)內道路規(guī)定:
一)不許在校內道路上堆放雜物,妨礙交通。
二)在校內道路上施工,須先到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申報、登記、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在施工路段設明顯標志,確保行人與車輛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時恢復原路面,保證原道路的暢通。
第六條違章及事故處理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為依據(jù)。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分清責任,以責論處的原則。
第七條學校人員或機動車輛在校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門報告外,同時應向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寫出事故情況報告。
第八條對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據(jù)交通法規(guī)予以處罰。觸犯刑法者將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學校每年對師生員工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一次評比。表彰獎勵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并將評比結果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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